第12章 记: 3
瑜是在酒吧重新见到那个吸烟的男人的。那天瑜已经醉了,瑜酒后的失态引来很多人的注目,他只是其中的一个。
红色的灯光下,他嘴角淡淡绽出一丝笑意,轻轻端着酒杯,很慢地走到瑜的对面,然后悄然落坐。瑜的狂躁在和这个男人目光相视的时候竟然安静下来。瑜盯着他的脸,又一点一点往下。
他擎着水晶的四方酒杯,悠闲地缓慢地甚至是带有挑动的意思在瑜的眼前摇晃,酒吧的暗红灯光耀着水晶透过杯中的液体在瑜的眼前闪烁。瑜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神态优雅的男人,灯光下的那人像有魔力一般的吸引着瑜,他长长的手指把杯口倾斜,暗红的液体一点一点进入他的喉咙,他抿了下嘴唇,眉头往上一抬,瑜看见一张年轻的含着细笑的脸。他伸直了胳膊,手指还是擎着水晶的杯子,瑜在这刻看见他眼睛微微一动,不知为什么瑜的心会颤动。
他的手指轻轻松开,水晶的酒杯以一种同样优雅的姿态滑落。晶莹散成一片,并在瞬间和光线组成一个完美。
瑜问静:你爱我吗?
静说:我爱!
瑜低低地自问:知道我爱你吗?
静哭着回答:知道!
6
瑜真的有点害怕森。因为森能够一眼看穿瑜的思想,如同他们熟悉后,森会玩笑着说,你怎么样摇头,我就知道你要撒什么样的尿。瑜红着脸骂他没个正经。
森真的不是传统意义中的正经男人,瑜看着他不停地更换着女人,他似乎对每个女友都很真诚,却又很少把恋爱的周期保持到一百天。直到有一天森酒醉后告诉瑜,他喜欢的女孩已经不在了。瑜看见森的眼睛里流露出悲凉,那时瑜才明白森为什么如此频繁更换女孩,又如此的真诚。瑜说,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什么?森没有回答瑜的话,却说你很幸福。
在某一个早晨,森背起了行囊离开了瑜生活中的城市。在飞机起飞前森给瑜发了个远行的消息。瑜的回信森一直要到另一个城市时才看见,瑜狠狠地说,你居然敢离开我。
很长的时间里森都没有给瑜消息,渐渐地瑜也就开始淡忘了那个遥远城市里的男人。就在瑜即将完全忘记那个边陲城市中的朋友时,午夜的那通电话把瑜彻底改变。
森在电话的另一头,他哭泣了,他居然哽咽着说:瑜,下雪了,我这里下雪了!天好冷。
瑜的心猛然一酸,两颗眼泪夺眶而出。当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哭泣时,他一定是到了崩溃的边缘。
瑜急切地问:森,想对我说什么?
瑜在问这话的时候,甚至想到森会对他说爱。瑜暗暗对自己说,我要答应他。瑜不是凭空这样无聊的去想森,那是森种种迹象让他这样认为,特别森不别而去,现又隔着千里对他伤心落泪。
森说,我实在忍不住了,不把心里隐藏的秘密说出来,我会发疯的。瑜我真的克制不了。
瑜说,你不需要克制,你说的我都能够答应。只要你回来,回到这个城市来。
森挂断了电话。当瑜还没有把这话完整地告诉森的时候,森的声音忽然消失在瑜的耳畔。那夜瑜失眠了,森离开的一年中,他还是第一次失眠。他的眼前出现了森迷人的笑脸,但瑜想起森的眼神时,又茫然起来,他无论如何也回想不起森对他的那种爱恋的眼神。
瑜第二天下午见到了满身风尘的森,在瑜还没来得及发表一点感慨的时候,森把他带去了郊外的一处公墓。瑜在一处新立的石碑前,重新见到了那个别他而去的女人。瑜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又一下子多出很多疑惑。
女孩重来就没有对他产生离异的念头,迫使女孩离开瑜的理由,是因为女孩患有精神疾病,那种间隙发作的精神分裂症。虽然与瑜交往的一年里从没有发生,但女孩的父母害怕有这一天的来临。所以女孩的父母从开始就竭烈反对,一方面对瑜抱以冷眼,一方面对女孩施于重压。但女孩还是和瑜走到一起,甚至有一天,对她的母亲喊出我是瑜的人了。无奈之下,女孩的父母想起了森,这个女孩唯一信任的朋友。森明白他该做些什么,也知道该如何去劝解女孩。
森队女孩说:如果你爱一个人,愿意从某一天开始,让他陷落到痛苦的深渊中吗?
森没有想到瑜的反应是那样激烈,他以为自己制止了瑜的冲动,也就平息了他们之间的缠绵,像瑜这样的男孩应该不会痴情的绝种。但是,森无法控制瑜血红眼睛,以及眼睛中射出的杀气,还有绝望的凄凉一吼。惊恐中的女孩,当夜就旧病复发。那一刻森后悔了自己的行为,他亲手毁了这对相爱的人。女孩在瑜的身边,她永远也不会伤心,森相信瑜是上天给女孩带来的一剂良药,而现在他亲手打碎了这盛药的瓷碗。
在酒吧遇见潦倒丧气的瑜时,森的心里竟然背负起一份愧疚,也许当初他该找的是这个男人。森还是克制住了和盘托出的念头,他害怕这个男人会用一生的快乐去赌爱情,他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他相信这男孩能够做到。
森无法面对女孩再度病发的神态,甚至害怕听到女孩痴痴的低语,森明白自己无法来收拾如此不堪的残局,所以他选择了离开,逃离了这个城市。
就在那个夜里,就在他给瑜生日祝福的同时,得到了另一条消息:女孩离开了这个世界。
失去了爱情世界的“绿卡”
1、出国
我其实是一个很得过且过的人,不像绝大多数的青岛人,我既没什么钱,也没什么能力,像我这样的人,唯一的出息,也许就是出国吧。
六年前,在表哥的带领下,我偷渡去了美国,花了14万人民币。
2、邂逅
我在一个新加坡老板开的服装公司里做管理。
因为表哥他们都在美国已经安家,所以相对来说,我在美国还算适应,但人在异国他乡,经常地,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思乡情切。
那天,我去唐人街的一家叫百合花的中餐厅吃饭,忽然地,我听到了优美的古筝声,循身望去,只见一名长发披肩的东方女孩,正在弹奏古筝,她的样子,是那样的清秀和文静,令在异国他乡的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的感觉。
但我没有和她说话,看得出她是那种很有素养的东方女性,而我,不过一介粗人,我不想有辱斯文。
临走的时候,我托侍者转交一百美金给她。那是我当时的一天所得。我想也没想,就给了她。
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国度了,像这么纯洁的一个女子,要生存下来,我知道,比我难得多。
3、意外
我很少去唐人街的中餐厅吃饭的,因为太奢侈。
但那古筝的声音,却一直徘徊在我的心头,让我过不了几天,就想去一次。就这样,我几乎有一段时间,一个美分也没能存下来。
也许只是我的思乡情切。我从没想到过要和她发生点什么。直到有一天,我这样说,你也许会觉得我很老套,但事实就是这样。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膘肥体壮的老外,喝的醉醺醺的,来到女子的旁边,一把拿起她的手,轻佻地说:Howmuch?
虽然我的英语不怎么样,但老外的这句话我还是听得很清楚。我看到女子想挣脱老外的手,但那只手是那样的有力,以致于女子无法挣脱。
有一种说不出的愤怒,让我这个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的人,居然冲动地和那个老外干了起来。像毛主席说的那样,也许老美都是纸老虎,虽然那老外个子比我大很多,但居然在我面前怯下阵来。
“Thanksalot!”女孩连声说感谢。我用中文说没什么,我是中国人。
我感觉她应该也是中国人的,果然她是。她告诉我,她本来是去给男朋友陪读的,但男朋友最终为了绿卡,嫁给了一个美国女人,而她,自觉没什么颜面回国,故徘徊在美国,艰难地生存着。她说,她在美国的名字叫ANNY。
她说得我心里酸酸的,很难受。但除了每次转给她100美金之外,我知道我没有更多的能力。
这不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国度,或者说,连一个在美国的合法身份都没有的移民来说,爱情永远只是一种奢望。
4、生日
但是爱情来了的时候,却是没有一点征兆。
那天是我生日,我一个人,又习惯性地来到那个中餐厅。那天我很落寞,有一种特别想家的感觉。
忽然地,我听到一个优美的声音传来:今天,是我一个朋友的生日,请让我为他弹奏一曲生日快乐歌,祝他在美国的日子里天天快乐!
在这异国他乡,居然有人记得我生日,而且是一个我一直敬若天仙的女子,我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
就在我用完餐后,她来到我身边,给了我一个礼盒,当我想打开的时候,她调皮地说,只能在一个人的时候才可以打开的。
那天,我们讲了许多许多的话,还谈到各自的理想和生活,有一刻,我觉得,我和她,其实离的好近好近……
晚上我一个人回到住处,小心翼翼地打开礼盒,我的眼前一亮:礼盒里,是用美金叠成的心,我数了一下,整整66颗,那正是我托侍者转交给她的所有的美金的数目。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国度里,我第一次感到,还有一些比钱更重要的东西,在我的心里蔓延。
5、不算爱情的爱情
这之后,我们的关系,似乎有了质的改变。
她对我更加温柔,我能感觉得出爱情之花,已经在她身上发芽。但是对这种爱情,我却没有一点把握。
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一直都不是,我怕,在这个我什么也不能给予她的国度里,我们的爱情,也许到最后,只能是互相伤害。
所以我一直对她好,也只是对她好。有时她也会挽着我的手,我们像一对恋人那样,在唐人街,散步,幻想着就在自己的国度里,和所有恋人们一样,享受着真爱的幸福。
我知道,在她的心里,我已经是一切了。像所有女子一样,纵然你再优秀,再优越,但若你一旦坠入爱河,你就成了世上最软弱的人了,这也许就是所有女子的红颜俗命吧。
有时我也会在心里编织着我们幸福的未来,但总觉得,一切都好象一场梦一样。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的爱情。虽然,有些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们这样,算不算得上是爱情。
6、绿卡
这样的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一年多过去了。
在这一年多里,发生了很多事:我的老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而年纪和我差不多的老板娘六神无主起来,因为生意上的事,她从不曾插手,而企业里的管理却又没有人能够做下去,除了我。
老板娘最后来找我了,她说,愿意把企业的一半给我,但条件是我必须娶她,这样我才能取得绿卡,同样地,也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有资格继承这家工厂。
她说,如果我不能确定自己能否爱上她,也没关系,以两年为约,两年后若我还是觉得不能爱上她,可以和她分开,财产也可以平分,但条件是,我必须教会她做生意,要保证她的工厂能够安度难关,不要因为她丈夫的去世而倒闭。
我犹豫了很久很久,我的眼前一次次地展现出ANNY的脸,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绿卡。
这也许和爱情无关。
7、两年
ANNY很快地憔悴了下去。
很快地,她离开了唐人街,没有和我告别。但我知道,以她的个性,她不会回国的,她仍然在美国,只是美国这么大,我们就像两只蚂蚁,也许此生都难再见了。
很快两年过去。
我最终没有办法爱上老板娘,虽然她并不是一个不可爱的人。我们一直分居。
但我们都实现了各自的诺言,我教会了她服装厂的经营,工厂也做得越来越大。而她,也给了我半个工厂,我们友好地分手。
8、只是故事
也许老天真的是有眼。
某天,我在杂志摊上随手翻开一本散文杂志,居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ANNY。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但我还是打了个电话去问了一下,结果竟然真的是她。
她依然那样的纯洁,那样的美丽,而且还是单身。我告诉了她我的一切,我说,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
她笑了,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打柴人,天天上山打柴,日子也过得很快乐。但有一天,当他再次去山上打柴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山洞,洞里存满了金银财宝。可是洞口太小了,他怎么努力也进不去。这时,他忍不住向上天祈祷:主啊,请赐我力量让我进山洞去吧,我变什么都可以。这时,万能的主出现了,主对他说:小伙子,你把你的心掏出来,放在洞前的一块石头上吧,这样你就可以变成一只豺狼,钻进山洞,取得不计其数的金银珠宝。小伙子可高兴了,如约照办,果然取得了不计其数的珠宝。但是,当他想由豺狼变为打柴人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心不见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有泪,但终于没有流出。我们拥抱了一下,平静地告别。
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从前有个打柴人,本应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有些东西注定是会让他迷失的,比如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有些人抵挡不住诱惑,最终将迷失自己。
比如我。所以我走的时候,没有流泪,因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也许已经没有心了,所以即使再疼,也不会再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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