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很快乐
看鹿长流不说话,明忆乐没继续调侃下去的打算,她伸手到男人眼下,笑吟吟地问:“你看这个贝壳好不好看?”
鹿长流扭回头来,看到在女人掌心里躺着一个白色贝壳,无论外形颜色都是一般,不过是海滩上随处可见的类型。
只是贝壳内部已被海水打磨光滑,在阳光照耀下泛着淡淡的七彩光泽。
“普通,但好看。”这是鹿长流的结论。
明忆乐的嘴角满意地拐了拐,手一推把那贝壳塞给鹿长流,“送你了。”
鹿长流拿过那贝壳后也举起对着阳光看,里面的七彩光泽微微闪耀了些。
明忆乐抓着裙子脚踩海沙玩,“其实遍地都是这种小贝壳,不稀奇。”
就在鹿长流还看那贝壳时,远方突然传来粗犷喊声,就像身体内的开关被按下,明忆乐猛地抬头,望向喊声传来的方向,正是渔船船队归来的热闹景象。
她的脸上马上浮现出兴奋笑容,提在手里的布鞋扔下去的同时脚已经用海水洗去泥沙,一秒的功夫穿好鞋后她开始向码头飞奔,每一步都溅起些浪花细沙。
明忆乐在夕阳下奔跑的样子这一年间鹿长流已经看过无数次,不论是为训练,还是为公事,他都感到那是一种充满生命力,诱使人跟随的景象。
他想大概,这就是天生的王者吧。
但他也总会想,你跑得这么快,别人追不上怎么办?出危险怎么办?
越见证明忆乐的强,鹿长流反而越担心她的安危。
比如现在,他的鞋里灌入泥沙,走起路来脚下沙沙的疼,但他得跟上明忆乐的速度,他怕她被看不见的石头绊倒,偏巧撞到头部。或者被突然袭来的巨浪卷走。再或者被什么什么怎样怎样……
等待货物的商贩,渔夫的家人,运货的劳力,各式各样的人围聚在码头。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与期待,有人向站在船头的渔夫招手叫喊,而劳碌一天将要收获的渔夫们也如展示胜利果实一般向岸上的人们挥手呼喊。
有人喊:“今天怎么样?”
船上赤/裸上身的渔夫大笑回:“大丰收,又是丰收哈哈哈哈!”
明忆乐脚下一个使力便跳到两米多高的船板上,下方百姓看到她出现都是一阵惊喜呼声。
对此明忆乐早已习惯,还滴水的布鞋踩上甲板后,她麻利地将衣袖卷起,一根细绳将长发系成马尾甩在身后,无需语言,她走入那些光着上身,下方只着一条短裤的男人中间,白皙的肌肤和紫纱衣裙在那些精瘦黝黑的躯体间格外显眼。
她和他们一起拉住渔网使力,领头的壮汉大喊着“一,二,三”,就如拔河一般,他们用自身的力量向后坠,将装有几百斤的海产从仓库拉出。
低温带有海水的保鲜仓库,这是明忆乐教给渔民,远洋捕鱼保持海产活性的方法。
此时连接船上和船下的木板桥已经搭好,渔网出库之时早有想抢第一手好物的商贩跑上船,迫不及待地与负责售卖的渔夫讨价还价。
帮助渔民卸好货,明忆乐看向其它船只,同样是被商贩们包围着。这已经成为卧龙每日皆有的景象。
明忆乐伸出结实白皙的手臂,用手背抹一把额头。出了一身好汗啊,她如此想到。
众人都已习惯他们的父母官会突然出现,做她力所能及的劳动。无论是渔船上,或是田地里,在他们看来,明忆乐就像善良的精灵,守护这一方土地百姓。
鹿长流站在码头远处,静静地看明忆乐嬉笑于渔夫之间,看她用自己的力量换取百姓们的幸福。
对了,长流找我是有什么事来着?
明忆乐向远处看,正好与那静默注视自己的男人对上视线。
她扬起一抹精灵古怪的笑,跑到船头脚下一蹬,几步便至长流身前。
“你身上都是鱼腥味。”
说着,鹿长流伸手,从明忆乐的头发里拿出一片鱼鳞。
“回去沐浴更衣吧,我给你买了些新衣服,正好你换上试试。”
明忆乐凑近看男人手里的鱼鳞,奇怪这玩意什么时候上去的?没准身上还有。
“得,咱回吧,晚上你想吃啥?”
“吃什么也是香泰和小盤做,你又不下厨。”
明忆乐露出一口白牙,“嘿嘿,我就是和你客气一下,是我饿了,今儿个想吃烧鹅。”
“我知道,昨晚我占星时算出你今晚想吃烧鹅,已经让小盤去集市买来了。”
“哎呀我的长流小宝贝,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好呢?”
明忆乐一把搂住鹿长流的脖子,似好哥们一般。鹿长流一遍遍加重语气:“鱼腥味,鱼腥味!”
“怎么,还嫌弃我了?”说着明忆乐把鹿长流往自己怀里拉往他身上蹭,“哼哼,让你也一身鱼腥味!哈!”
鹿长流挺高的个子为照顾明忆乐的坏心得弯下身去,脑门被她蹭得也贴上几片鱼鳞。
鹿长流觉得脑仁疼。
“吾王,请你心疼总为我们洗衣服的香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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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忆乐进屋就见鹿长流已经穿戴整齐,正在看书。
“洗得还挺快呀你。”她三两步走过去,举起手臂凑到人面前,“闻闻,香不香?”
鹿长流低头闻,然后答:“香。”
“嘿嘿。”明忆乐一屁股坐上圆椅,给自己倒上杯茶,“用上你送我的粉啦,抹上以后滑溜溜的一点都不干,很舒服。哎,是高档货吧?贵不贵?”
鹿长流放下书,认真看人。“吾王无需考虑钱,那是我的职责范围。新衣服很配你。”
明忆乐嬉笑着挠挠后脑,“我对衣服什么的不大上心,劳烦你总是给我添这买那的。”
鹿长流嘴角有淡淡笑意,“你平日不是修行武功就是在为百姓做事,这种生活上的琐碎小事就由我操心吧。”
明忆乐没说话,杵着下巴笑吟吟地看对面。
很快鹿长流就严肃起来,返回他最常有的公事语气:“之前去找你但没有机会说。闻卿传信,盛丰将有旨意传来,升任你为苔原治长治。”
“哦?这是好事坏事?”
“是意料中之事。苔原治位于冰河固境内,是息的极北之地,那里贫瘠寒冷,仙乐能用渔业振兴,但在那里很难有短时有效的法子。冰河固长固脾气秉性与常人不同,他不结党不贪墨,若非冰河固根本无人愿去,国师不会让不属于他的人做长固。派遣你去那里,想来也是他的主意。”
“让我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做冰坨子,翻不起丁点浪花,而我走之后,这里又会恢复以前的那一套,对吧?”
鹿长流点头,“正是。”
“哈,真是恶心的心思,还美其名曰升职,和流放差不多。”
“无妨,冰河固虽贫瘠,但距离季亲王封地极近,季亲王与冰河固长固是好友。要想起事,我们必须要利用季亲王的力量。”
明忆乐弯起眼眉,“所以我去那的真正目的是利用冰河长固接近季亲王。哈,果然一切都在你计划之中啊,神棍先生。”
对此鹿长流不置可否,只继续道:“季王贤德,无论在朝野还是百姓间都有极高的声望。而因独特的地理环境,他掌理的北岳是如今息唯一富庶安乐之地。他将是你物资军事方面的最大力量。”
明忆乐点了点头,问:“既然他是亲王,那就是和荧帝一样的王家血脉,对于我这个异界之人他会愿意扶持吗?”
这个问题显然不在鹿长流考虑之列,他答得很轻松:“等你和他接触过就会发现,他的格局没有那么小。以他的智慧早就看出息气运已尽,北岳难以偏安一隅。而且……不要小瞧你自己的魅力。”
明忆乐惊讶得眨眨眼。
这一年来她每天都经受鹿长流的魔鬼式训练,有时候苦得她想把过去爱看的武侠小说撕成碎片,大骂什么得本秘笈悟一悟就能天下第一那纯属扯蛋!明明是一拳一拳挥洒汗水练出来的。当她一次次让那个冷面男人超出预计的满意,他却连只言片语的赞美都吝啬给与。
“所以,你这算是夸我?”
鹿长流垂眸,“吾王才能盖世无双,无需夸赞。”
……这什么鬼逻辑!?这是敷衍吧这!
明忆乐恨不得去揪那张好看的冰山脸。在她做张牙舞爪状时,鹿长流抬眼凝视,轻声道:“忆乐,这一年来辛苦你了。”
是阔别许久,初认时的那种眼神。明忆乐抓了抓后颈,撇嘴扭脸看一边了。
她想,不夸就不夸吧,反正辛苦练功是为自己,有在原本世界训练出的底子,其实也没那么痛苦。至于为百姓做事,那是出于真心实意。这一年,自己其实很快乐。
但快乐的日子总是要过去的。
“长流,如果杀掉国师兀尔提,情况会有好转吗?”
鹿长流摇头,“他现在就像息的根茎,拔除他和创立新朝没有区别。就算兀尔提死了,他建立起来的庞大脉络也不会消失,会有第二个人成为他。况且荧帝依赖他的药物,如果他死荧帝不知道会怎样。两位皇子尚且年幼,一旦荧帝倒下朝野将生动乱,到那时外敌必会联合,景初一人难以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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