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爱情
对于吴鑫而言,让女人敞开心扉,无非是为了接下来让她们敞开大腿。吴鑫在穷困潦倒的时候,以为女人向男人敞开心扉,需要莫大的机缘。那时,年少的他不知道这种机缘是可以轻易创造的。
昏暗的灯光,动听的情话,若即若离的暧昧,都会让女人对你充满了兴趣。但前提是一定要让女人对你捉摸不透,最起码不能让她们觉得你很寒酸。如果让她们知道,你最喜欢蹲在街边,呼哧呼哧地吃一碗兰州拉面的时候,她们对你的兴趣保证一下子荡然无存。
当然,也有例外,这个世界有很多女中豪杰。
这个世界真正的绅士很少,喜欢边抠脚边吃饭的汉子倒是很多。反正吴鑫认识的男人,不管有钱没钱,十之八九都是屌丝。聚在一起不是聊游戏就是谈女人。你的游戏多少级?你上了多少女人?都是些庸俗至极的话题。
女人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她们喜欢八卦谁与谁乱搞,谁谁谁傍上了大款,谁出轨了谁又跟谁在一起。在吴鑫的圈内,很多女人做着婊子,同时喜欢骂别人是婊子,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光鲜亮丽的婊子。她们的世界比男人单纯得多,只有一个字——钱。
吴鑫越想心里越觉得别扭。不知道什么时候,钱成了推动男女关系进展的荷尔蒙。只要男人有钱,就算是长得跟猪八戒一样,女人们也会兴奋地把你扑倒。
爱情这种东西,吴鑫早就放弃了。它只能存在于小说中,电视剧里,再不然就是梦境。要是现实之中有人跟他谈爱情两个字,吴鑫第一反应会认为这个人是不是疯了,要么就是开玩笑。
如今,爱情这种土得掉渣的东西降临在他身上,他竟然无比神往。
“我就是在这样的雨天,成为孤儿的。”
女人每一句话就像是金科玉律,吴鑫慎重地聆听着,生怕错过了每一个细节。
“我来自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爸爸是高级工程师,妈妈是医生。除了每天有些无聊外,没有什么值得忧愁的事情,”女人慢悠悠地回忆说,“我学习很用功,没怎么费劲就考上了外国语大学。我主修日语,英语也不耐,大二那年,我获得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全家人都在沉浸在欢欣鼓舞之中。”
吴鑫仔细聆听着,他温柔地看着女人,他的视线始终停留在她的朱唇上面。她的嘴唇很精致,是典型的樱桃小嘴。
“我出国前的一天晚上,天上正下着大雨,我们一家人吃着晚饭,突然,天网的人闯了进来,把我的父母都带走了。”
“都带走啦?”吴鑫有些惊讶,“为什么要带走叔叔阿姨呢?”
“他们说爸爸妈妈谋逆!发表了对天网不利的言论,”女人忧伤地说,“天网判了他们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这也太重了吧!”吴鑫感叹。
“只要活着,比什么都好!不过,我爸爸妈妈是烈性子,无论怎么样也不愿意屈服于天网,最后他们就被思想改造了。”
“思想改造?”吴鑫有些疑惑,“怎么个改造法?”
“就是洗脑啊!”女人说,“当然,天网的洗脑不是传统意义的洗脑,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把他们的记忆全部给损坏掉。”
“天呐!天网能达到这样技术?”吴鑫惊叹。
“他们当然能!”女人说,“父母回来后,什么都记不得了。不过庆幸的是,他们的知识技能还在。”
“后来呢?”吴鑫好奇地问。
女人长长地叹了口气:“后来,因为洗脑的缘故,他们成了激进的天网拥护者。吸血鬼和人类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们像打了鸡血的青年一般,主动请缨参加了第一次圣战。还没有跟敌人正式交锋,他们就被吸血鬼的流弹打中,死了。”
这样的故事听起来很普通。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苍凉。
“这个天网究竟是什么来路?非要跟吸血鬼过去不!”吴鑫抱怨了一句。
他刚抱怨完,女人立马紧张地说:“要注意言论,天网的监控随时都在,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会被抓去喝茶谈心。”
三缄其口是在天网社会生活的不二法门。众然有什么不满,只要不说出来,都能相安无事。如果非要跟天网对着干,那么下场只有一个,就是思想改造。
吴鑫身边也出现过这样的朋友。被天网抓过去一宿,出来之后就变成了狂热的好战分子,跟吸血鬼势不两立。像疯狂的传教士一样到处宣扬吸血鬼的恶毒,必须把吸血鬼撵出地球的言论。
这样的人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特别是加入战场之后,经常会因为失去理智而丧命。
对于吴鑫这样厌世的人而言,天网执政也好,吸血鬼掌权也好,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他只需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他只是一个贫苦的老百姓,不管是谁,也改变不了他的命运。除非上天再给他一个大奖!然而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一辈子就只有一次。
对面的这个女人,也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大奖,他一定要好好把握住。
“父母死后,我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开始在社会中飘荡,”女人继续说,“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了一个IT企业,做日文翻译。生活过得不温不火。老实说,我很讨厌这样的世界,自己却无力去改变什么。”
这种感受吴鑫跟他一样,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但如果要说抛弃掉这个世界,选择死去,却又有那么点不舍。这种感觉就像你手里有十块钱,你不是太在意它,如果说要把它扔掉的话,却又有些不舍。
吴鑫把生病比作是十块钱,女人听后,笑道:“你的比喻很形象。不过,对于那些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十块钱能救他们的命。”
“是啊,馒头一块钱一个,十个馒头足以把一个人从饥饿的边缘拯救回来。”吴鑫说,“你说,我们是不是太消极了?”
“奈何积极不起来啊!”
女人伸了个懒腰,胸口的轮廓凸显了出来。吴鑫内心一动,心想:“还是活着好!只有活着,才能有机会摸一摸、亲一亲这样销魂的玩意儿。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算天网技术高明,能够让灵魂转移,但那些都是虚无缥缈的事情。与其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还不如把握眼前可以把握的机会。”
女人敏锐地发现了吴鑫灼热的眼神,红着脸笑骂道:“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跟其他男人一样,看到这玩意儿就失了魂。”
吴鑫的心思被看破,尴尬地笑了笑。
那一瞬间,吴鑫心想自己一定糗得要死。常言道,越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越是放不开自己。看来这句话没有说错!对于这样的场景,吴鑫不止一次地碰到。几乎每一次,他都能顺利化解,不过这一次,他是真的犯傻了。
他很快调整过来,说:“不要怪我们犯色戒,只怪你太美丽。”
“油嘴滑舌!”女人娇嗔一声,“本以为你带本书,人就没有那么肤浅,没想到跟其他人一样没个正经。”
吴鑫这才想起自己的桌上有一本纸质书——《百年孤独》。
“进入下午去图书馆借的,本来准备喝一杯带回家看,”吴鑫说,“没想到坐在这里就不想走了!现在的纸质书,真是少得可怜了。”
去酒吧喝酒带上一本书,本来就是一件突兀的事情。吴鑫被那些富家子弟鄙夷过好几次:
“难道你在酒吧喝酒,还指望着看书?或者像冒充文化人泡妞?太愚蠢了吧!”
“不!人家鑫哥喝醉了要做诗,你不要取笑人家嘛!”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诗人在那些土包子眼里,几乎跟笑话没有什么区别。
“你拿本书,不怕被人笑话?”女人笑问。
“我都习惯了!”吴鑫说,“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做一个正常人,反倒显得有些不正常了。”
“确实!”女人说,“不过,人类的孤独是永恒的。这一点永远也不会改变。”
“怎么,你也看过《百年孤独》这本书?”吴鑫问。
“看过不下十遍!”女人说,“其实人类的很多行为,并不是来源于爱,也不是来源于恨,而是来自对孤独深刻的理解。”
这一瞬间,吴鑫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他的文化水平只有初中,功课门门不及格。虽然他聪明不假,但所有的聪明都用到了歪门邪道之上。他之所以会迷上看书,是因为生活中实在是没有陪伴的贴心人儿。书籍中的大千世界,能够让他从无聊的生活中解放出来。虽然很多时候,他读的都是些脑残文。
无论是谁,哪怕是文化程度极低,对生活的领悟也未必比知识分子差。
吴鑫又一次想到了父亲和爷爷。吴富贵和吴金山这两个懒虫,在编故事上可是个好手,他们侃起大山,三天三夜也不是什么问题,连口才最好的村支书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足见但凡是人,都有他们的特长。这方面不招人喜欢,另一方面看起来却很可爱。
跟这位女人深聊一番之后,吴鑫突然觉得那两个老家伙并没有那么面目可憎,反倒有些亲切起来。
“这个女人一定是他的福将!”吴鑫心想,“这次我要回头,好好奋斗了,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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