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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位同学,请你起来一下。”

        伴随着老师轻轻敲击桌子的声音,我从睡梦中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抬头看见地理老师那长满胡渣子的脸时,我感觉我清醒了。我缓缓站起来,在地理老师那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伸出手打了个哈欠,我感到下一秒地理老师的口水就会喷到我脸上。果然,他滔滔不绝地说道:“杨十里同学,你上课除了睡觉还会干什么,地理你不学了啊,高考你不考了啊,回家怎么向父母交代啊,你说你除了吃还会做什么……”我们的地理老师姓刘,他也确实很牛,据说他曾经得过我们市的青年老师辩论赛特等奖,所以我被他不带一个脏字的在众多同学担忧的目光下训了十分钟,从学习谈到人生,顺便给我贯彻了一下儒学思想,以及党的多少多少大上规定的什么什么条款,我觉得如果找他研究一下人生的话,肯定会有一个清晰透彻的认识。终于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都收拾好书包陆续离开。我抬头瞟了瞟他,他似乎还有想说下去的迹象。我淡定地理了理趴皱的衣袖,拿起单肩背包,冲他摆了摆手:“老师,真是谢谢您的思想教育,咱们明天继续,我先走了啊,再见。”我大步向外走去,完全无视刘老师那冒着火光的小眼睛。我想要是我再不开溜的话,下一秒喷的就不只是口水了。

        走出教室门口,看见我的可爱的同学们都加快脚下的步伐下了楼,我剥出一块口香糖嚼着,熟视无睹地也下了楼。这里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杨十里,是一名高二的女学生,就读于阳光市的阳光学校,这所学校是我们市的重点高中,据说每年考上重点大学的有百分之四十。因此这所学校的校长很骄傲,这里的老师们也很骄傲。而看看我那少得可怜的成绩,我无法想象当初我是怎么考进的这所学校。我身高,体重45kg,发型是黑直长,爱好是上网,喜欢吃的东西是橙子,三围是……这个就不说了。至于为什么那些我看着无比可爱的同学们要躲我的原因,那是因为……

        我练跆拳道,黑带,所以一进学校所有看我不爽或是来找我麻烦让我不爽的人统统被我打了一遍,有的是小架有的是大架,大架只有两次,我也没把人打残,最多就是让他躺在床上三四天下不来地。打人是有技巧的,况且谁叫他来招惹我呢?因此处分记过早已挂满了我的档案,不过我觉得无所谓。我就是一个坏学生,校内出了名的女混混。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的形象让人觉得太好欺负,所以这么多人都要来找我的麻烦。

        下到二楼,一个斜靠在楼梯扶手上的boy随手扔了瓶水给我,我接过拧开喝了一口。他叫林余,听着名字挺文艺,其实也是一个混混,但成绩好,也爱打架。他是与我同一届的,至于我与他怎么相识,说来也奇怪。那次一个男的非要拿篮球往我头上栽,我当时就生气了一脚踢他肚子上,结果周围几个男的围了上来要教训我,其中就有林余,那个被我打的男的是他们的好朋友。当然不过几分钟那几个男的就尽数被我撩倒,我看着保安吹着口哨跑过来要抓住我,正好那时是放学,我转身跑向墙边翻身一跃就出去了,完美落地。结果第二天那个叫林余的就给我递了封情书,说是从没看到我如此帅的女子,被我震慑住了,就芳心暗许。林余多帅啊,他可是全年级女生都追求崇拜的对象。你想想,成绩够好,人够帅够高,身手还好,哪个少女不会对他俺生情愫。可是我偏偏就对他不来电,看了看情书,随手一扔就扔到了地上,被一个他的粉丝捡起又悲伤又气愤又幽怨地说我暴殄天物,我抬头微笑:“没事,你就当写给你的,尽管拿去。”她欢天喜地地将情书捂在胸口跑了,一堆女生围在一起看情书,赞扬他字写得好。这是实话,他字确实写得好。从此他就踏上了追求我的漫漫长路,每天跟着我回家,多半会被我踢回去,每天会送我奶茶,你大爷的,又不是小学生,竟然搞这些,当然还是被我很和蔼地送给了班里的女同学,她们都很感激我。

        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他还是跟在我身后,引得周围的女生都向我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我无所谓,吹了一个泡泡,啪,破了,我继续往前走。出了校门走了一会儿,见他还是跟着,我不耐烦地转过头看他:“你干嘛,这么多天了你烦不烦。”他微微笑着:“杨十里。”每次都是这样,他总会叫我的名字。我一脚横踢过去,他接住。我收回脚向前走,他没有再跟来。但当我回头看看的时候,却看见他仍旧笑着的脸。我想这人神经病吧。

        来到家附近的网吧上了会儿网,我的帐号又升级了,得了套不错的装备。收拾好回了家,打开家门,家里还是空无一人。我默默放好钥匙开了灯,天已灰暗,应该有些晚了。我随便做了几个菜,凑合吃了吃就上了床,看着虐人的韩剧,男主和女主相爱了,女主得了白血病,快要死了,正在女主要死不死的时候,这集已完,一个星期后才能看到下一集。我暗自扯了张纸巾擦了擦挂在眼角的泪水,默默骂了句你大爷的。我父母早年就离婚了,他们各自成立了新的家庭,谁带着我都是累赘,于是给我租了套小房,离学校较近,除了每个月给我两千块钱,外加为我交房租外,我们基本不联系,只有钱还维持着我们的关系。我每天晚上都会开着灯睡觉,因为我怕黑。我觉得我妈妈送我去学了跆拳道并成功让我考上了黑带是一个最明智的决定,比和我出轨的爸爸离婚更明智,好让我一个人的时候不至于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我一如既往地开着灯睡觉。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七点十分了,对于七点三十就要刷卡进校的规定,我一直在尽我绵薄之力遵守着。我虽然是一个坏学生,但我是个有原则的坏学生。除了上课睡觉和打架上网看小说外,我什么也不会做。我赶快起床收拾好,随便梳了梳头发就出了门。因为家离学校不远,所以我走十分钟就可以到校。夏日的太阳早已挂在天空上,去学校的路上会路过一个广场,可以看到有许多晨练的人在那里比划。我如往常一样淡淡看了看走过去,却有一个黑色的点映入我眼帘。我仔细看了看,是一个男人坐在靠江的长椅上,他穿着一身黑色,在一堆白色晨练服里格外扎眼。我只能看见他的侧影,看到他微微卷着的棕色头发,以及高挺的鼻,还有那如同韩剧里的韩国欧巴一样修长的腿。我好奇心驱使,不免向那人走近一些,看到他薄薄的唇,好看的眉眼。虽然只是侧脸,但我发誓我从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脸,比林余不知有魅力到了哪里去,人家是一个成熟男人,看起来怕是有接近三十岁了,而林余,不过是一个稚气未脱的高中校草,真是没有办法比较。我站在那里呆呆看了一会儿,听到路上汽车鸣笛,我终于回过神来,慌忙看了看手表,你大爷的,七点二十五了。我撒开我的大长腿向校门口奔去,终于在七点二十九分五十八秒时刷卡进校,为我的班主任减少了扣钱的风险。

        我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喘着气走进教室。班里的同学一个个抬头望着我,我淡定地坐下来,掏出包里的镜子理了理凌乱的头发。七点四十上课铃打响,在老师唾沫横飞的课堂里,我昏昏欲睡。放学走出教室,迎面走来我的班主任。说起我的班主任,我对她真的是有些愧疚。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身材微胖。据说她教过的学生个个听话,且成绩优异,她多次被评为市里的骨干教师。而这个记录被我打破,从我进学校的那一天起,就从来没停止过惹麻烦。而那些同学不敢议论我,害怕遭到暴力的对待,但是我的班主任就不一样了。每次有同学碰见她,都会在背后悄悄说:“看,那就是那个女混混的班主任。”可怜她一个和蔼可亲又温柔的老太太,就这么被摧残了。每次她见到我,她都会都会亲切温柔地勾着我的肩膀说:“十里呀,你看你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正处在你最美的年纪里,打架多不好呀。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你看你这么漂亮,要争取做祖国的花朵啊。”我会轻轻地将老师的手拿下来恭敬地握着拍拍:“老师,我就算是朵花也是一朵插在牛粪上的花,您老就别费心了。”我临走时会帮她理理衣领,拍拍她的肩潇洒一笑离开。班主任见了我,依旧冲我笑,我也向她挥挥手:“老师好。”她走上前来又想搭住我的肩对我进行爱的教育,我轻盈又不失风度地从她身边飘过,笑着说:“老师再见。”她愣在原地,我看她的背影,感觉她在风中颤抖,很是萧瑟凄凉。我得要赶回家去用这少得可怜的时间升级升级装备,顺便再看看现当代青春文学小说作家榴莲君写的《我和我初恋的那些事儿》,写得挺不错的,满足了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说起我的情感史,那叫一个惨淡。十七年了,我一个男朋友都没有过,因为听说我是连跆拳道的,或许害怕被家暴所以都不敢来找我。我初中时喜欢过一个男孩,挺阳光的,爱打篮球,笑起来有一口白牙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就是个校草级别的男神。我还放下我的自尊心和厚脸皮给他做了份便当送给他,就像所有泡沫剧里的柔弱女主一样。他接是接了,但是还是很明确地拒绝了我,导致我被所有喜欢他的女孩子嘲笑,嘲笑我追人的戏路老套,更有几个不怕死的来班上找我麻烦,我那时正在伤心欲绝以及后悔当中,心里的一腔悲愤找不到人发泄,她几个正巧撞上枪口。她们将我叫到厕所里,这里场地挺大,适合施展。我松了松筋骨,那几个女的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我打得尖叫着冲了出去。那是我初中时第一次打架,看来爱情的力量确实是伟大的,它可以让一个乖乖女变成一个爱打架的女混混。

        买了外卖回到家,坐在电脑桌前升级了装备看了会儿书,我迷迷糊糊地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时脸上竟然挂着泪水,我抬手抹了抹,走到厕所洗了洗脸。我望着镜子里红着眼的自己。没想到我竟然会做白日梦,梦到了我的父母。至少在我父母没有离婚前,我们一家还是很幸福的。而现在,一起吃个饭都很奢侈。中午去学校的路上,我又一次看见了那个一身黑的男子,我感觉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离开过那里一样,甚至坐姿都是一样的。现在可是盛夏,看来他抗热能力倒是挺强的。就这么一连好几天我都会看见他,坐在同样的位置,总是面无表情地望着江水,他额前的头发有时会被江风微微撩起。

        这天下午我因为上课睡觉而被班主任留下来打扫卫生,离开学校时已经六点多了,我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事可以做,就又跑到夜市上逛了逛,买了一些小吃。夜市上多是牵着手的情侣,还有被父母带着的小孩。逛了逛越来越觉得没有趣味,就往家的方向走去。路过广场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往那个位置望了望,令我惊奇的是,他居然还在那里。天已经很暗了,四下起了几阵凉风。我有些好奇,鼓起勇气缓缓向他走去。越来越近,我走到他身旁。广场上几盏灯亮着,为晚回家的路人照亮路。在不怎么明亮的灯光下,我看到他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好看的侧脸,微卷的头发。我点点头,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果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帅哥。我试探地开口:“你……好。”他却像没有听到一样,还是望着江水,江风将他的额前头发撩起。我更是好奇,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嘿……”他居然眼睛都不眨一下,仍旧自顾自地望向江面。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脸,眉头微皱,眼里竟然含着淡淡的忧伤,薄薄的嘴唇紧闭着。我在他身旁坐下,也看了看江面,漆黑一片,什么可看的都没有。我转头再看他时,竟发现他在偏头望着我,一种恐惧漫上心头,四周悄无声息。我突然想到电视里放的什么电锯杀人狂,还有什么贩卖人体器官的。据说这类人一般从外表看不出来。我心里暗骂,自己也太傻了,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被他外表欺骗而一个人跑过来呢,有些变态长得也挺好看的。我脚下暗暗发力,已经做好了随时动手的准备,顺便再想了想怎么处理他的问题,是抛尸还是怎样,不然埋了算了,然后我再拿着我的私房钱跑得远远的,到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我的城市居住,对了,干脆出国去好了,我记得伦敦或者迪拜都挺不错的,或许还可以看看异域的帅哥,可是我语言不通怎么办……我突然惊醒,我怎么会想要杀人呢,看来我骨子里藏着黑暗的基因,我发现原来我这么不安全。我反应过来看了看他,他还是将我望着,面无表情,丝毫没有要动手的迹象。我眨巴眨巴眼睛,用手晃了晃:“喂……”他眼里渐渐有了神韵,表情也不再那么僵硬,是睡醒了吗?好像有一个奇怪的物种叫什么莱因斯的就是睁着眼睡觉的。可看了看他那俊俏的五官,我咽了咽口水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就这么看着我,一动不动。我耐不住,又问道:“你是谁?”他没有回答。我有些怀疑这人是不是先天有些缺陷,比如说不会说话或者耳朵不好。我正想走,他的声音却低低响起:“我是……谁?”我吃惊地望着他,想不到他的声音这么有磁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低音炮。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就如所有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患了失忆症,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向他靠了靠,好奇地问道:“你不知道你是谁?”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好奇心越来越重,又问:“你不会一连几天都坐在这里吧?”他又缓缓看向江水。我想了想,将手里的小吃递到他手里:“你饿不?”他伸出手缓缓接过,看了我一眼,我笑笑:“别客气。”看看天色越来越暗,凉意也越来越重,我搓了搓臂膀:“这么晚了,你不回家吗?”他面无表情地思索:“家……”我摇摇头,不知道需不需要将他送到市里的那个啥智障人士生活保障机构,或者明天找个好心人将他送回家。我站起来叹口气,跟一个不正常的人交流真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我说:“我先回家了,你自生自灭吧。”我挎起单间背包回了家。转头看了看他,仍旧是一副没有表情的模样。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残酷到了什么样子,竟然能随随便便逼疯一个人。

        第二天早上我路过广场时,仍旧偏头看了看长椅处,他还是在那里。我摇摇头向学校走去。林余站在校门口等我,看到我走过来冲我招了招手,露出一口白牙,他穿着白校服,路过的女生都对他投以示好的目光。我面无表情地准备从他身旁走过,他却抬手向我头上摸过来,我伸手抓住,抬头说:“干嘛?”他笑了笑:“摸你的头。”我甩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真无聊。”这本该是平静的一天,结果被这个小小的动作打破。下午放学出教室的时候,一个有着黑卷发的女孩儿站在门口走廊上等着我,靠在墙上。我淡淡看了一眼她。这女孩儿名气挺大的,叫尹尔,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她是全校所有男生公认的女神。当然,就像所有小说里的校花校草一样,这个校花也同样喜欢着林余,林余偏偏就喜欢我这么一个会打架的暴躁的不良的女混混,所以她应该很不满。我移回目光继续走,她却叫住我:“杨十里。”她的声音很好听,甜甜的,她是学播音的,唱歌也很好听,每天中午她的午间广播都是所有喜欢她的男生的福利,都巴望着。我听下脚步微微转头看她,她脸色很冷。我问:“干嘛?”她一动不动,看着我说:“你喜欢林余吗?”我摇摇头:“不喜欢。”她说:“既然不喜欢,那干嘛离他那么近?”我无奈地摊摊手:“我也不愿意,要不你和他说说,让他理我远点?”她眉头皱着:“你真是不知好歹,他这么喜欢你,你居然这样说。”我就有些弄不明白了,她是想让我离开林余还是想让我因为他喜欢我高兴。真是很无聊。我稳了稳挎在肩上的单间背包:“没事我就先走了。”她冷冷的声音响起:“你有什么资格让他喜欢你?”我有些好笑,感觉好像是我求着林余喜欢我一样。我真的笑了,人生苦短,干嘛把时间浪费在这些让人心烦又没有希望的事上,还不如打打游戏,看看小说和韩剧,释放一下就要逝去的少女情怀,这样才能让我在匆忙的无趣的时光里找到一些心灵的慰藉。我说:“他喜欢我,和我有什么关系?”她脸上的怒气愈盛,感觉下一秒就要爆发,她声音有些颤抖地说:“你居然是这样一个人,我本以为你能为他喜欢你而抱有一丝感恩之心,可是你却这样说?”我越来越觉得好笑,记得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最后开出朵花。可她,还没开出朵花呢,甚至连花骨朵都没有,低到这种程度也不错了。虽说喜欢一个人确实会为他放低自己,可是她也太放低自己了。现在的社会是男色主义社会,她响应这个主题相应得很积极。我想了想,说出了一句我认为可以精确地描述她的句子:“你韩剧看多了吧。”她眼里有些惊异,校花毕竟是校花,从来都被人呵护着,是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宝,或许还没有人这样对她说过话。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好像是认为我在讽刺她。她这时就想一只刺猬,张开身上的刺向我攻击:“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早就调查过了。你爸你妈离婚了吧,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你爸出轨吧,你很久前就开始一个人住了吧。看见别人都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你心里很伤心很难过吧。别人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你却是一根孤零零的草身边连只虫都没有。林余这么喜欢你,你不应该感激他吗?”我嘴角的笑意渐渐凝固。这种感觉就好像小孩子间的拌嘴,专门揭人家的伤疤,看到流血了顺带撒点盐。我心渐渐沉下去,她说的这些我一句话都不爱听。我渐渐向她走近,伸出一只脚蹬在她身旁的墙上,将她囚禁在原地,她有些惊异地望着我。我一字一句狠狠地说:“尹尔,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说这些。”她故作镇定地看着我,眼里的光泽却是摇曳不定。我向她靠近,凑在她耳边缓缓说:“别来惹我,我可不是个好学生。”我笑笑,走了,留下站在原地的她。

        走出校门,心里的压抑感很重,这样被别人说出自己的家庭情况,我心里还是很难受的。走到广场,那个男人还是坐在那里,我默默地走过去坐在长椅的另一角,跟着他看向江水。和昨晚不同,我现在一句话也不想说,只想静静。静了一会,吹了吹江风,我心里的压抑少了些,想起我身旁还有一个人,转头看了看他。他就像一座山靠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我轻轻开口说:“喂。”他转头看我,反应倒是快了些。我晃了晃手:“昨天的小吃怎么样?”他眼中有着深深的迷茫,我有些奇怪,问道:“怎么回事儿?”他看着我不说话。我脑洞大开,想了想问:“你还认得我吗?昨天晚上给你吃的的那个好心人?”他竟然微微摇了摇头,算是有些进步。我清了清嗓子,说到:“我叫杨十里,你知道杨万里吧?我是他后人。”他迷茫地看着我。我轻轻叹了口气,这人病得不轻。我站起身理了理衣服,微微向他挥手:“我先走了啊,你就在这儿慢慢回忆吧,再见。”

        晚上睡觉时,我发现韩剧更新了,大结局,女主原来是误诊,最后他俩在一起了,皆大欢喜。感受到爱情的美妙的我怀着梦入睡,梦里竟然梦见我牵着一个人的手走进婚礼的殿堂。这个梦真是美妙,只是我这辈子怕是也实现不了了,我真怕我会家暴。可当我看到新郎转过头来时,我感觉自己好像惊醒了,是林余。我依稀记得自己在睡梦朦胧中骂了一句:“你大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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