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集 一场闹剧终于收场
第35集
一场闹剧终于收场
第三十五集
一天,来了一个气势汹汹的人,对爱莲只说了一句话:“拆了房子,就把你调回来上班。”
至于具体怎样补偿,他只字不提。
爱莲说:“2003年12月27日,县人民医院政工股长将我的调动工作的调令送到我家。我父亲仔细看,上面写的时间是12月12日。就是说在12日这一天就把我给发配了。而我父亲接到县委工作人员找他谈话的时间是16日,我父亲赶回家的时间是19日,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一起迫害我的事件。他们根本就没有和我父亲见面做工作。在这之前就已经做好手脚了。”
愤怒之下,爱莲父亲第二天就去找县某领导。
这位领导却说他不知道这件事。
可是,据他了解,12月14日在大会上宣布把爱莲调离的事情的时候他正在现场。
爱莲父亲满腔愤怒,在家勉强过完年,为生活所迫,又去广东打工了。
进入2004年,斗笠商贸城拆迁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有记者搜集到了(重要证人、小人物搞的)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拆迁的大会整个会议的录音。
第一个发言的正是斗笠县政法委书记,他就是斗笠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的总指挥长:“要搞些什么公益事业也要政府投资,记者会给你投资吗,蓄意违法犯罪,恶意和政府作对的,要严惩不贷(大吼、猛拍桌子)!严惩不贷!”(斗笠县市民:“我参加了那个大会,书记脱了上衣,一边说、一边砸桌子”)会议录音:“你要来威胁我那是不行的,你打死我是谋害国家干部,你来打我,我还手了,那是打死反革命分子。”
果然不久,斗笠县警方逮捕了三名拆迁户,罪名是涉嫌“妨害公务”。比爱莲更惨的这三位拆迁户早在4月下旬就被拘留,于5月15日被当地警方实行了“逮捕”,失去自由已经超过了二十天时间。曾经是斗笠某乡政府干部的湘柱,在这次拆迁事件中因没完成“四包”任务而被开除了公职。
今年4月中旬,李柱和父亲李明是最早接受记者采访的拆迁户;4月22日,李家于2002年新建的5层楼房被县有关部门派出200多人予以强制拆除;当时李柱被人铐住,无奈之下李会明夫妇俩站到楼顶,但是后来房子仍被强拆,家里的东西也被扔了出来;4月28日,李明夫妇接到派出所通知,让他们去“核对强拆中损坏的东西”,两人去了就被宣布予以“拘留”;媒体于5月初开始关注此事后,当地警方又于15日对李明夫妇下达了《逮捕通知书》,理由是“妨害公务”。
德哥是另外一位被逮捕的拆迁户,他被捕的理由同样是“妨害公务”。德今年已经70岁了,是一位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老人被捕后家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询问抓人的原因,得到的回答是“在强拆李家时,水德拿石头打了人”。记者又问究竟谁被打了,伤成什么样,有关部门一概不予回答。
事情闹得越来越大……
2004年2月9日,一张印有县委书记和县长大红印章的《斗笠县商贸城拆迁工作限期完成任务督办卡》突然送到了爱莲的手中!爱莲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头头诉说自己的困难:“我父母亲全家都没有工作,只有我和丈夫有工作,为了拆迁的事情,我们已经弄得大家吵架骂人,全家失和,冷嘲热讽,要不就抱头痛哭,过年都没有一点喜气,个个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大年三十我的父母都在医院里过的,几乎是家破人亡啊!全家要生存,我们要求给个门面或者屗地安置也不过分。”
可是那头头却说:“这是万不可能的!”他还是这句话:“——拆了房子就把你调回来……”
整整6个月,爱莲无法去上班,她没有工资,没有一切应有的待遇,生活陷入绝望般的困境,她要求有关部门补发她的工资,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费用。
她决定上告。她的哭诉,没有感动当地的头头。如果没有众多的记者的参与监督报道,没有中央和省纪委调查组的介入,恐怕爱莲这样的弱女子至今还在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据说是一家连工资都发不出的医院里“发配”。
由于新闻媒体对她的多次报道,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5月16日和22日,省政府联合调查和市调查组两次找爱莲了解情况。很快在5月22日当天,她就收到了人事局的调令,把她从边远乡镇卫生院调回来。她得以恢复原职。
南方省纪委一位主任还要她就工作问题写一份材料。一天下午两点半,在斗笠县委宾馆三楼会议室,建设部副部长、省政府助理巡视员和省建设厅一位副厅长,邀请爱莲和她母亲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面谈。
就在这天的下午三点多,爱莲戏剧性地接到她所在科室领导的电话:“爱莲,你的今年1-5月份的工资我们全部支付,你马上来领啊。”面谈结束后,建设部官员担任的笔录员要爱莲在一份两页的笔录上签字,由于笔录有些不符,一些字不清楚,爱莲提出自己重抄一遍。获得建设部官员同意后,爱莲将笔录材料带回家,决定连夜抄写后于第二天转交调查组。
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就是这样,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上。
5月25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也派人赶到斗笠,就当地拘捕3名涉嫌妨害公务的拆迁户一事展开调查。据调查结果显示:斗笠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斗笠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明等3人。
6月初,中央媒体报道:“斗笠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斗笠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斗笠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6月4日,斗笠县19名官员全部免职处分。
县委书记、县长被撤职;常务副县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斗笠县委副书记、斗笠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中共斗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长助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斗笠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场闹剧终于收场了。
但它留给人们的,却是深深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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