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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总裁,生日粗卡


第四十一节

        太阳渐渐落下,天空挂面深浅不一的红霞,错落在白云的各个角落,美丽至极,蒋沐不明所以的跟着晴空走出了签售室,来到了广场的中央,喷泉在不停歇的涌出美丽绚烂的水花,广场上聚集了很多洁白的鸽子,它们在寻找食物;不远处,一辆白色的车停在那里,车门旁倚着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圣恩。

        晴空走了过去,然后礼节性的一个拥抱。

        “Mr.L,day!”

        蒋沐有些吃惊,他们的关系好像不一般,至于欧晓蕾,难道一直是蒋沐一厢情愿的意淫吗?等等,刚刚发生了什么?day?今天是大boss的生日吗?

        “嗯。”

        陆圣恩看向远处惊诧表情的蒋沐,他对她的这个表情很满意。

        “我接到托尼的电话了,一会去哪里吃东西。”

        “我知道有一家,你先上车。”

        陆圣恩看着远处的蒋沐,勾了勾手指,示意她过来,然后蒋沐就像一只哈巴狗似的,快速的跑过来。

        “下班时间就对你的领导视而不见了吗?”

        “怎么会呢,我不是怕我过去不方便嘛!”

        “我们是好朋友的关系,不要误会。”

        “我没误会,即使是……不是,我不会到处乱说的……我是说我早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是说我刚才看出你们是好朋友的关系了。”

        一遍一遍的改口,终于让怒视蒋沐的陆圣恩恢复了正常的眼神。

        “上车。”

        “干嘛?”

        “哪那么多废话,以后我的话就当作是命令,不要总是反问我!”

        “嗯?”这也太霸道了,问问怎么还不行。

        车厢里,蒋沐老实的坐在后座上,陆圣恩开车,晴空坐在前排,他们聊着关于《黑天鹅》的事情,聊着签售会的事情,偶尔说一些蒋沐听不懂的专业术语,反正,这一路,蒋沐有如空气一般,无声无息。直到走到了一条熟悉的街道,才斗胆问大>

        “陆总,这不是快要到我家了吗?”

        “嗯。”

        “你是要送我回家吗?”

        “不是。”

        “嗯?”

        “把嘴闭上,坐好!”

        蒋沐悻悻的坐在那里,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何必开口问呢。

        进了一家餐厅,晴空完全摸不清头脑,看着蒋沐欢快的下车,好似什么也没有发觉,就更觉得诡异,这是一家很普通的小餐馆,除了干净,没有什么装潢,更不像是陆圣恩这样有一点点洁癖会来的地方;而蒋沐对这也十分熟悉,还很熟稔的和老板打起招呼。

        “陆总,我就说他家很好吃吧,是不是?”

        “……”

        陆圣恩没有理睬她。

        一顿饭吃的很诡异,既然大boss完全视她为空气,为什么还要拉她来吃饭,晴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今天的陆圣恩很反常,却又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她原来熟悉的那个人一样。

        第四十二节

        中午午饭过后,蒋沐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大家都在吃着披萨和小吃,喝着饮料,悠闲地在聊天,当蒋沐走过时,所有人把她当作空气一般,她也识相的坐在办公桌。

        “欧主编请我们吃必胜客,真是太贴心了。”

        “是啊,是啊,我这次的稿子要写到半夜才行。”

        “昨天欧主编说中午留出肚子,我就知道,她那么大方的人,就是要请我们吃饭了。不过,我们组也是有叛徒的,也就不配吃欧主编的东西了。”

        “嗯,主编对我们这么好,我们要齐心协力,帮助她超过《黑天鹅》的销量才对!这次我们主编也出版了新书,也不差于晴空,欧主编在陆总那里好了,我们组也就好了,我们组好了,我们的待遇也就不一样了。”

        “你看《黑天鹅》那边的组员已经神气成什么样了!”

        “那也没用,晴空会像我们欧主编一样请他们吃东西吗?”

        “欧主编家里很有钱,这点东西算什么,上回她还给了我一瓶香奈儿的香水呢。”

        薇薇安得意地说道,同时又瞥了一眼蒋沐,看见蒋沐失落的模样,她就更加高兴了。

        “听说欧主编的爸爸是一个高官呢,像她那么好的家境,真的就像一个公主一样。”

        蒋沐从来都没吃过必胜客,不过她觉得吃了高级的牛排,喝了高级的红酒,用了高级的手机,如果从骨子里散发着庸俗,那么,牛排不再是牛排,红酒也不再是红酒,而是腐蚀人灵魂的毒。

        “蒋沐,你过来一下!”

        欧晓蕾从办公室走出来,将蒋沐喊进办公室,大家面面相觑,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你找我,欧主编。”

        “我为什么接到陆总给我的调组通知?”

        “调组?”

        “对啊,难道你收到了吗?”

        “没有。”

        “这个事情就不对了,我们都在拼命的赶稿子,拼命的为销量费心思,而你,却没有为自己的团队发挥出一点点作用,而且帮着别人,不知道的以为你已经成为《黑天鹅》团队的成员了呢?”

        “这个是陆总安排下来的,所以……。”

        “所以你是在告诉我,陆总既要你帮着晴空,又占着我们《花间起舞》的位置吗?”

        “对不起,欧主编。”

        “既然陆总指派你,你又何须跟我道歉,不如我就成全你,跟陆总说说情,让你调到晴空的团队了去好了。”

        “对不起!”好啊,好啊,你去跟陆总说啊!反正她蒋沐也不喜欢这样的团队。

        “算了,你先出去吧!”

        蒋沐觉得自己一直在出力,可是一直没有讨到好,一个小小的助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纷繁复杂的纠葛,她只是一个月挣两千多块的小助理,小助理!

        蒋沐心知肚明,大家对她的冷淡是有由来的,既然他们的顶头上司欧晓蕾那么讨厌她,使出全身解数想要赶她走,这时谁要是巴巴贴到蒋沐的身边,那可真就不识相了。

        “我刚才给你留了一盒小吃。”

        “嗯?”

        蒋沐抬起了头,心里暖暖的,胖胖的简妮拿着一个小纸盒子站在蒋沐的身边。

        “不用了,我中午吃的很饱,真的谢谢你,简妮。”

        “不要客气,这本来也是欧主编犒劳我们《花间起舞》团队的,你也是我们的一份子,不是吗?”

        “简妮!”

        蒋沐感动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或许只有她这么觉得吧。

        “你不要理我,大家都在冷落我,你如果理我的话,也会跟着受排挤的,所以,你的心意我领了。”

        “没关系,排挤又如何,反正大家都不喜欢我,排挤我总比无视我要好。”

        听到这话,蒋沐的心里酸酸的;因为长相问题,上次的成员亮相并没有简妮,大家好似也很容易忽略她,她是如此善良可爱,长相根本没有那么重要吧!

        第四十三节

        蒋沐悠闲地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放下杯子,双手在她的笔记本上挥舞着,咖啡有着特别的功效,除了提神醒脑,还有源源不断的灵感迸发出来,想当年,《哈利波特》的作家罗琳,就是凭借着一杯杯咖啡经典创作的。

        蒋沐不时抬头看了看对面的陶冶,他的手里拿着一杯鸡尾酒,然后享受着属于他的午夜,退回到二十个小时之前,蒋沐差一点跪在他的面前,苦苦哀求。

        “求求你了,陶冶,你可不可以帮助我完成我的统一大业?”

        “你究竟有什么事?你能有什么事?”

        “对,我就是一个助理。”

        “……”

        “不过我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写手。”

        “我是说,我不是诸葛亮,你用不着三顾茅庐!所以呢,有什么事情就直说,我会在你一顾茅庐的时候就出山的!”

        “真的吗?你就是我的福星,你上回给我提出的意见我觉得很中肯,不如,再多一些的指教?”

        “可是,你每天都在上班,哪里有时间?”

        “有,只是不知道你肯不肯?”

        “……”

        “晚上下班,我多得是时间。”

        “晚上?你第二天不上班了啊?”

        “一罐咖啡的事儿,现在就看你能不能帮我了!”

        二十个小时之后!现在是北京时间十一点整。

        “你能大约跟我说一下你改进后的梗概吗?”

        “男主人公叫姚振珂,二十五岁,是著名财团的私生子,挥金如土,奢靡浪费,虚度光阴,脾气暴躁,严重洁癖,叛逆霸道,浪荡不羁!”

        “女主人公呢?”

        “女主人公叫楚歌,是正直保守,清贫却有骨气,顺从却有原则,柔弱却很坚强,善良却又有坏主意和小聪明的女孩子!”

        “正直保守的女孩子怎么会和喜欢流连于夜店会所的姚振珂相遇呢?”

        “为什么?欲知全文,请听我仔细分解,娓娓道来!事情是这样开始的……姚振珂自己住在一个公寓里面,他脾气不好,很容易暴躁,又因为他喜欢喝酒,东西随意乱丢,家里总是很杂乱,导致多个保姆阿姨都纷纷辞职,这次家政公司安排了楚歌的妈妈,由于楚妈妈的脾气比较好,所以忍气吞声干了一个月,正值楚歌和姚振珂大学放暑假,可是由于楚妈妈被要求擦高处的玻璃,从而摔下来骨折;楚歌家里很清贫,从小就没了爸爸,可是功课一直很好,也是因为楚妈妈骨折,而楚歌刚好放假,所以孝顺的她除了要照顾医院里的楚妈妈,还要去姚振珂的家里收拾卫生,照顾他的起居。”

        “听上去不错。”

        “刚开始呢,姚振珂总是喜欢戏弄整蛊这个清秀的女孩子,可是,外表柔弱的她经没有一丝怨言。”

        “后来呢?”

        “后来就是……变本加厉的戏弄呗。”

        “哈哈,好吧,你赢了。”

        “还不错吧?”

        “嗯……值得推敲,那楚歌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个花花公子哥呢?”

        “他也是又有优点啊!他很有爱心,收养了好多流浪的小动物;他很专一,从来不喜欢任何一个胭脂俗粉的女孩子,他这么做,只是想让家里人对他多一点关注而已;他只是不知道怎样对别人好,只是用幼稚的方法吸引楚歌;他内心孤独,就像是一个受伤的小孩子,渴望得到,又害怕失去,敏感且患得患失。”

        “他们之间有什么障碍。”

        “刚开始时,楚歌对他的误会,厌恶,冷漠!到后来无意间姚振珂发现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姚羽晞正在追求她,让他有了想要占有楚歌的想法,从刚开始的单纯的霸占,到后来深刻的爱上了她,再然后,在楚歌试图接纳原谅姚振珂的时候,发现了他只是为了争夺哥哥喜欢的人的事实,很伤心很生气。”

        “我很好奇他哥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和他哥哥之间有误会,其实,他的哥哥很好的,典型的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优质大男孩,他从来没有介意排斥这个后来的弟弟,只不过夫人无法忍受自己丈夫不忠的事实。”

        “哦?这么好的男人,楚歌为什么不喜欢,你难道没有动心吗?”

        “对哦,为什么呢?”

        蒋沐仔细思考着,时间似乎在午夜的时候流逝的很快,转眼间,本是来喝杯咖啡的人,都换成了烈酒,这个酒吧这样的经营模式,致使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是客流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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