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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剿匪


回到客栈,半和尚告诉袁立,他明天就要离开汤阳郡了。

“去哪儿?”

“四处转转,没啥固定目的。”

袁立瞪着半和尚,“我跟你走。”

“现在不是时候,这样,我给你个手镯,有事了可以用它给我直接传话,记住,一年只能用一次。”半和尚说着,递给袁立一个黑色的珠串,珠串的每个珠子都是方形的,排列并不紧密。

“用的时候,把珠子像这样扭动11下,就可以直接说话了,我会在同一时间听到你说的话。”半和尚演示了一下,又看袁立演示了一遍。

“这种话珠是认主的,只能一人使用。”半和尚把珠串打结处两边的珠子捏在一起,在方珠的一面敲了一下,两颗方珠各弹出一根黑色的刺,半和尚按住袁立的胳膊,刺了下去,血液通过黑刺,慢慢的流向话珠,话珠原来纯净的黑色之上,慢慢布满了复杂的血纹。

“现在这个话珠就能感应你的血脉之力了,也只有你一个人能用了。”半和尚得意的说。

“这就行了?”袁立狐疑的看着这串诡异的话珠,又一次按规律把话珠扭动了11次,然后凑到嘴边。

“等等,你不是现在就要用吧……”半和尚发现袁立的意图,急忙要阻止他,袁立话却已经出口,同时,半和尚手腕上的话珠中的血纹一阵变幻,半和尚无奈的感觉到珠串直接传到他脑子中的话,“喂,臭和尚,能听见吗?”

袁立也发现了半和尚话珠的变化,他看着半和尚好像吞了苍蝇似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问道,“听到我说的话了吧。”

“你个……我不是刚刚说这个一年只能用一次吗,你就这么用了!”

“你再给我一个不就行了。”

“什么!你以为这东西是多多益善的吗!要是多一个就多一次传话机会,那我早就带满两个胳膊了!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和血脉之力相连!”

“不懂。下一年不就又能用了吗?”

“……好,好。反正我也懒得再和你联系了,正好。睡了。”半和尚气鼓鼓的甩袖而去,袁立莫名其妙的看着半和尚回到他的屋子,摔上了门,摸摸头,也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袁立起来后,惊奇的发现半和尚已经不见影踪,问过小二,才知道半和尚已经会过店钱,离开了。

袁立晃晃悠悠走到街上,叫了辆车,直奔兵营而去。

“头儿,您过来了。”张一聪看见袁立,连忙迎了过来,“今天咱们就剿匪去?”

“嗯,昨天不是说好的嘛,顺便出去玩玩。你去整兵吧。”袁立吩咐一声,看着张一聪把那些兵痞子拾掇在一起。

“走吧,”袁立实在是不想再多看手下士兵的军容,便大手一挥,带着这批衣服都没穿利索的士兵浩浩荡荡朝军营大门走去。

“哟,张二爷这是又要剿匪了。祝您旗开得胜,早点把那些小毛贼收拾干净。”一路上看到这支大军的士兵纷纷起哄,对于袁立,他们是只闻其名,不敢冒失冲撞,于是就按照惯例调侃张二爷。

“你们这帮兔崽子,这次有袁头儿领着,收拾个把小毛贼还不是手到擒来,你们就等着吧。”张一聪显然对这种调侃早习以为常,随随便便的答应着。

但凡土匪,大多喜欢占山为王,以山为依托,进退得当,山下有茂林或长河、湖泊自然更好,一可为天然屏障,再者也方便做无本生意。

张一聪领着袁立去的地方,叫小仓山。这座山是一座连绵大山的余脉,由于是余脉,可以看出山势慢慢趋于和缓,但毕竟是大山的余脉,小仓山仍不失巍峨,数座山峰并立,山颇苍翠,有小河绕山而过,倒是一个好地方。

“头儿,小仓山是大锤庆广的结拜兄弟七步刀小孙屠占着,这人刀法不错,而且刀重16斤,一般人难以招架,有七步之内必杀的说法。他手下有60多人,大多十分凶悍,打起架来不惜命,所以我们来这里几次,都没有沾过什么光。”张一聪介绍到。

就在张一聪领着袁立在小仓山转圈时,小孙屠早就听到探子的报告,知道了袁立到来的消息。他的手下一阵沸腾,摩拳擦掌的要去收拾这些手下败将,小孙屠按压住了他们。

“这次来的袁立,最近风头挺盛的,盛名之下必然无虚,还是小心些好。先让他们在山里兜兜弯子,挫挫锐气,等下午的时候我再会会他。”小孙屠冷笑一下,摸了摸自己的厚背刀。

张一聪努力的向袁立介绍着山中的景物特色和相关传说,而平山队队员们打进山起,就好像回了家一般,个个打鸟的打鸟,追兔子的追兔子,经验丰富的已经颇有收获,后背上背着一串猎物。

时间虽然已经到了正午,但是山中无日月,景物宜人,空气清爽,再加上连个贼影也没见,袁立倒是一点也没觉得饥饿,但是平山队队员明显已经嗷嗷待哺了,于是袁立招呼一声,这些准土匪们马上架起火来,剥兔子,去鸟毛,很多人还从怀里拿出了酒壶,一顿丰盛的野餐马上就要开始了。

“头儿,以往我们在山里能晃一个时辰,准蹦出来几个毛贼,今天真邪门了,半天了,别说毛贼,连贼毛都没见一根,倒好像我们出来郊游了。”张一聪虽然有些纳闷,但是明显兴致挺高的,他从队员那里找来一些野物,也烧烤了起来,又顺手从背包中拿出些调味物撒上,明显准备的十分充分。

袁立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显然也没怎么把剿匪当一回事,正在发着什么呆,听到张一聪的话,一笑道,“不急,该来的总要来的,这么好的风景,何必惦记山贼。”

“是,是,头儿,是我心急了,来,尝尝我烤的这只兔子怎么样。”张一聪用树枝插着一只烤的外焦里嫩的兔子,递给了袁立。

袁立早就闻着香味了,闻言接过兔子,咬了一口,“真不错,没想到你还是个大厨啊。”

“那是,我张一聪别的不说,厨艺没的说。之前我还干过几年伙夫,不是我夸口,现在咱们汤阳军的伙夫做的饭,比我可差远了。”张一聪听到夸奖,也不客气,同时他把酒倒入碗中,递给袁立。

袁立和张一聪碰了一碗酒,敞开怀吃兔肉,山间的微风轻拂,让人心情甚是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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