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多管闲事
“现在我向董事会汇报一下这一阶段的市场收益情况。”这酒足饭饱之会,林起拿出了一个小本子来,一脸严肃地翻着:“水果经营至今,总营业额为……”
“别和我说这个,我不爱听。”柳清还没等他说完说老实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汇报:“你说告诉我是赚钱还是赔钱就行了。”
“怎么可能不赚钱?”林起一听不干了,气鼓鼓地提出了他的严正抗议:“你也太小瞧你弟弟我了,有我在赚少了都算是我失败。”
“好了,没说你不厉害。”柳清看他气呼呼的样子就想笑。
“搞得我连汇报大好形势的心情都没了。”林起哭丧着脸瘪着嘴:“去除房屋租金、水、电还有员工工资,这半个月的毛利润达到一万三千元。”
“多少?”不光是柳清吃惊了,就连在一旁边抱着火龙果猛啃的乐轲轲都叫了起来:“乖乖,我一个月还挣不到一万块,你这么个小店半个月就挣这么多?不行,我现在就改行。小清清,你这儿还需要投资吗?我加上一股怎么样?”
“就你?”柳清横了她一眼:“你能拿出钱来吗?每到月底就吵着钱不够花的是谁?”
“这个……”乐轲轲没词儿。这妮子是个典型的‘月光一族’,花钱从来没有什么计划,每个月底基本上最后都是蹭柳清吃饭,哪里还有余粮搞什么投资计划。
“而且据我分析,由于春节临近,短期内效益还会有大幅的增加。”林起笑着收起他的账本,不无得意地释放着更好的市场预期。
“嗯,不错。”柳清微笑着点了点头。对于林起的本事她从来不怀疑,她相信她的眼光是不会错的。但市场的收益也确实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料,照这样下去他很快就能在奉阳立定脚跟。
“这个姑娘怎么样?”柳清把目光投射到了在外面忙着招呼客人的李招娣身上。
“嘿嘿……,我捡到宝了。”林起得意地笑着。这可不是他瞎说乱讲,这李招娣简直就是一个干活的机器一样。自从她成功地接待了第一个消费者后,那自信心叫一个爆棚,这说话也利落了,这小嘴儿也抹蜜了,直接抢了林起的饭碗,而且只要有时间就忙着整理水果,这里里外外地成了一把好手,直接把林起给解放出来了。
“那就好。”柳清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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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非洲草原的动物大迁徙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哺乳类动物大搬家。要我说,屁,你到春运现场去看看那非洲动物迁徙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奉阳是东北大都市,无论是火车站还是飞机场,到处是挤得如沙丁鱼罐头似的。按理说这医院该轻闲一些了吧,可偏偏是越到年根儿底下这住院的人越多,当然给林起小店带来的生意也就越红火。李招娣倒是想给老板做点儿好吃的,可哪有时间啊,这小店里经常是挤得满满当当的,都冲着人家老板的水果搭配来的。
“终于闲一会儿了。”林起把一份已经有些凉了的盒饭递给了因为出汗而有了些许血色的李招娣:“先凑合一顿吧,晚上我请你吃好的。”
“我不累。”李招娣的脸上绽放着灿烂的笑容:“这比我在老家收麦子候的活儿轻松多了。”说完接过了那个盒饭大口地吃了起来。
“等忙完这两天,我给你发奖金。”林起的心情确实不错。李招娣的勤劳都看在他的眼里,都说这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劳动如果换成了城里的同龄人早就哭爹喊娘了,可人家李招娣是从来不叫一声苦,手脚麻利而且毫无怨言,像这样的员工到哪儿去找,给点儿物质奖励那是绝对必须地。
“多少?”李招娣一听停下了筷子,一脸期许地盯着自己的老板。
“不低于一千。”林起伸出一只手指头。
“哇,太好了。”李招娣一听高兴得差点儿蹦了起来,害得她手里的盒饭差点儿就掉落到了地上,小脸儿兴奋得泛起了红晕:“这下子我下个学期的学费就不用愁了。”
“如果表现好了,还有惊喜。”林起看着她高兴的样子,心里也被她感染了。这是多好的一个姑娘啊,知道家里条件不好还供她上这么好的大学,所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她这么能吃苦,不容易啊!
“放心吧老板,我会努力的。”也许是受到了林起那句惊喜的刺激,李招娣的工作热情就更加高涨起来,急三火四地扒拉了几口饭就又忙活去了。
“抻个懒腰。”林起推开了小店的门,一股寒风立刻如刀割似的划过他的脸颊。时值东北的四九天,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时候,大街上的行人也裹紧了衣服匆匆而行。天色已经开始擦黑了,路灯也已经亮了起来。眼看着年三十儿就要到了,急性子的人已经开始燃放起鞭炮来,空气中已经开始弥漫着淡淡鞭炮的药香味。
“以前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林起伸了个懒腰,思绪回到了那空旷而又宁静的林场:“也不知道一把手过得怎么样了,我不在家谁给他做饭,这老东西嘴馋人懒的,李婶的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他的味口?”突然他的情绪一转:“该,谁让这老东西大白天的老不正经,害得我也不得不远走他乡。不对啊,是这老东西的错,凭什么得我走啊!哎哟,我怎么这么糊涂啊!”想到这儿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悔得他直拍大腿这个懊悔不已。
“站住……”忽然一声大吼打断了他的思绪让他很是不爽,满眼怒火地转头顺着声音搜索过去时,这才发现几条人影迅速地向他的方向跑了过来。准确来说应该是三个人影,两个人在前面狂奔,而后面一个人在紧紧地追赶。这事发突然,街上的行人不明就里,纷纷向旁边躲避,有的甚至驻足观看。很显然后面的人的体力和耐力比前面两个跑的人要好得多,两边的距离在不断地拉近,估计再跑十几米就能撵上了。
“我是警察,拦住前面的小偷。”后面的这位不喊还好些,这一喊不要紧,本来大家只是稍微闪一下身子让过前面的那两个人,一听这句好家伙大家纷纷闪出来一条大胡同,这反倒是帮了那两个小偷跑得更顺畅了。要说这也不能全怪这些路人,俗话说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万一要是这小偷身上有个什么凶器什么的,自己没那两下子就来个见义勇为啥地,很有可能拦不住人家反而会伤了自己。而且还有一点大家心里都明白,现在的小偷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单兵作战了,已经形成了集团军规模的团伙作案,被人在后面给一家伙那就更不划算了。林起其实也在犹豫不决,眼看着两伙了距离他的小店越来越近,他已经分析出了结论:不用他出手,那个警察足可以解决他们。
为啥?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林起认真地观察了那名警察的奔跑方式和频率,甚至从他嘴里呼出的哈气就判断出这名警察是训练有素的,相比之下那两个小偷一看就是酒囊饭袋,这才不到两百米就已经气喘如牛了,不用交手这胜负就已经确定了。事态的发展无疑说明他的猜想是正确的,转眼间三人已经到了他小店的门前,那名警察已经伸手扣住了其中一个人的肩膀,一个侧踢将另外一个人踢了个大跟头,前面也就用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
“报告队长,嫌犯已经被擒,马上派车来他们带走。”那是名很年轻的警察,尽管没有着警服但依然英姿雄发,古铜色的脸膛和矫健的身手一看就不是坐办公室的。这会儿他拿出对讲机汇报了情况,从后腰摸出一付手铐将两人扣到一起,丝毫没有注意到巨大的危险正悄悄向他靠近。
还真让大伙给猜着了,这些人小偷还真是团伙作案,他们有着严格的分工,有踩点儿的、望风的、下夹的、转移的和断后的。这个团伙恰巧是四个人,其中两个在偷窃和转移赃物时被发现并追赶,另外两人也一路跟随过来。看到两人成擒,知道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全是扯淡,如有一人交待那他们就全被包饺子了。共同的利益驱使下让他们变得无比的疯狂,后来的两个人都悄悄地摸出一把匕首,在那名警察不注意的情况下,用力地向他的后背猛地扎了下去。就在一片混乱场面中,围观人群中有人看见了路灯灯光下那寒气逼人的一道光芒,不由得大呼起来:“小心。”那名警察可没有脑后长眼,听到提示时猛地一转身,两把匕首已经到了他的胸前。胆子小的人已经闭上了眼睛,他们不忍心看见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警察就这样消失在他们的眼前。
“完了。”这名警察知道一切都已经迟了,自己已经无力闪躲这致命的一击。当时眼睛一闭,心里冒出来一句。
“啊……”一声惨叫传来,所有围观的人都转过身去,并不是所有人内心强大到亲眼见证那血淋淋的场面的。
“不对啊!”过了几秒钟,那名警察先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没叫啊,而且好像没有想像中的那种剧痛传到自己的神经系统上,反倒是没什么感觉啊!这会儿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一看,顿时被眼前出现的状态给惊呆住了。
“看来我多管闲事儿的毛病是改不了了。”林起把一枚荔枝塞到了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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