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早恋
要说在这四人中间余老师最看不惯的是谁,当然非辉莫属了。其实辉是一个十分老实的孩子,只是有点闷葫芦。可是按余老师的话来讲,他是继承了他父母“闷声发大财”的性格,自己也变得不喜“叫”了。在农村的人都知道:不喜叫的狗才咬人。余老师的话极其的刻薄,大概是因为对辉的父母那种暴发户的极度鄙视又极度羡慕的心理,余老师把坏的情绪全部用在了可怜的辉的身上,这也成了余老师师德最薄弱的体现。
由于眼睛的缘故,平时的辉看起来就有点贼里贼气的,生起气来更是严重。他不同于毅、海山和贝贝,他会真打那个惹他生气的对象,而且是狠狠地打。辉也从不打多,就是重重地给对方两下,非青即紫。
当然,辉也是极少生气的,他的性格属于偏内向的。平时也就不喜欢和别人讲什么多余的话,只是和海山讲得多一点,也只是针对非常看不顺眼的,才会有暴怒的举动。有老爸撑腰的余明珠在班里自然是嚣张了点,不知轻重地就来惹辉,因此她成了他暴怒下受害最多的人之一。
由于辉天生斜视,眼珠不正。他的外号自然而然地就与眼睛有关,大家都叫他‘斗鸡眼’。而且辉的外号似乎像那不肯长的铁树,人家的外号都生出徒子徒孙了,他的外号在小学六年里愣是没有变过。体型肥胖的余明珠的处境比他好不了多少,又黑又胖是她难以抹去的污点。但她却非常瞧不起这个垫了她底的辉。‘斗鸡眼’的外号便是她给辉取出来的,这次的外号,完完全全地是她自创,为此她也得意了好长一段日子。
对于辉,她可丝毫没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在言语攻击上即使被毅和贝贝压得死死的,她也从不把自己当弱者。相反,她认为把一个弱者踩在脚下,这样便能增加她的高度,正如阿Q当年打了阿D一个耳光,就以为自己比阿D高了一头似的。事实上,她只是招来了一个仇人而已。
辉的天生斜视,也给余老师带来了不少的笑话。余老师上课时,非常讲究让孩子们的目光盯着他的手转。不管你听不听讲,只要你的眼睛一直看着他那只握着粉笔的手时,他就十分满意,不会为难;反之,谁头的角度不正确,他就认为这孩子是学习不认真,他立马就会去究正,提醒那孩子上课要认真听讲。
但辉则是一个另类。辉的视角与一般孩子的视角有着55度的偏差,这就导致了人家孩子头都正正地看着他。他却只能是直直地看着前方,犹如一个思想开了小差的孩子。有时这种角度让明明认真听讲的他,看起来如同看着窗外发呆,也如同在和别人在讲着悄悄话。这种另类让余老师大为不适,余老师始终不能运用自己角度上的加减法,算出他究竟是不是在看着他的手,时常看着表象点名让辉认真地看黑板,可辉却委屈地说:他已经在认真地看黑板了。
每当碰到别的老师和校长来听课时,这最让作余老师头疼。学生们高度紧张的目光时常会被辉吸引去,同学们看着他头偏着望向窗外,一副专注的神情时,时不时还会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其实这是辉听懂了老师讲课的正常表现,却被同学样认为是看到了外面有什么好笑的东西,于是同学们也会好奇地顺着辉望去的方向望出去,直到发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才收回目光。这样一来同学们的听课注意力就大打折扣,给校领导的印象就十分糟糕。因此,领导在吸引同学注视力的方面给余老师的评分就低得可怜。
这让余老师叫苦不迭,直呼“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直认为先贤的‘丑人多作怪’是多么地至理名言。
这种印象在余老师心里深深地扎了根,以至于以后碰到类似辉这种闷葫芦性格的孩子,都会联想起辉,一并嫌弃了起来。对于女儿,他更是让她避之不及,吃过几次苦的明珠也知道辉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便也自觉地不去主动惹他,辉最后也乐得安静。
本来辉可以无情地被定义为不受重视的一批孩子,但上帝公平性恰当适时地体现了出来。虽然辉外表不行,但成绩可是顶瓜瓜地好,有种要和海山抢第一的趋势。辉的聪明是无庸置疑的,碰到自己会的题目,而余老师还在讲台上辛辛苦苦地讲着时,他甚至会露出点得意的笑容,表情里似乎嘲笑着老师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要拐弯抹角讲这么半天,这让余老师更加不满,更加讨厌起辉来。
要不是辉的成绩优异,年终考核时,能因为他多拿点奖金,他是断然不会把他看在眼里的,对他就像对班里其它普通孩子一样,一样无视。在班里,最可怕的便是无视。老师对你好,这是最好;对你坏,还说明你是有点影响,老师还会时常关注你的学习,就怕老师对一个孩子印象不深刻,随时就能淡忘掉,不闻不问,这才是孩子最可悲的事。
至于海山,在这个小型四人帮里恐怕是余老师相对最满意的一个。海山是一个性格温和、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眉清秀的他,竟比女孩子还斯文,还听话。身为男孩子,却极少与人打过架,这在男孩子中又成了一个特例。他的成绩也好得出奇,转学来后,就把辉原本的第一给抢了去。
按常理,海山绝对也应该是余老师在整个班里最喜爱的一个,然而事情往往就是出乎意料。余老师并不是特别喜欢他,要说喜欢,也只是在四个人里最喜欢他一点而已。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海山刚刚转学过来时,就与毅与贝贝与辉是邻桌的关系。本着兔子爱惜窝边草的原理,他与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好朋友。余老师因为讨厌贝贝和辉他们,曾经一度把他们调离,让海山和他的明珠单独坐在一起。可海山仿佛就认准了他们做为朋友,下课时,总喜欢找他们一起玩,不再找其它新的玩伴。海山这‘死不悔改’的性格让余老师很为恼火。既然一只袜子是臭的,那么另一只袜子又有什么理由不臭呢?‘爱屋及乌’的原理反过来套用,他对海山的印象也就大打折扣。
当然,印象不好归印象不好。余老师家的余明珠,他还是坚持让她与海山坐在一起。一来,海山老实的性格,是为数不多地能忍受她女儿霸道性的学生之一。她女儿要是和其它同学在一起坐,三天两头地打架便是家常便饭了;二来,海山的成绩好。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原理。他家的明珠如果能沾点光,学习学习海山的学习方法,那也是十分好的事情。奇怪的是,余老师家的余明珠平时野蛮无比,遇见海山时,竟性格大变,变得温顺起来,这让余老师惊诧不已。
余老师的苦心安排终于是没有白费。他家的余明珠在海山认真的学习态度的影响下,她竟也能安静地学习了。女孩身上本不应该出现的匪气也逐渐消失,大有与海山比翼双飞,成为斯文孩子典范的趋势。尽管成绩还是争不过海山和辉这两个聪明的孩子,但是稳压其它孩子,如性格高傲的毅、糊里糊涂的贝贝还是能轻轻松松,一直稳居在班里前五的行列。
对于女儿的成绩,余夫人大为满意,余夫人是很少夸奖丈夫的。上次余老师做主买了件绿袄子的事,她还不时地挂在嘴边,一直唠叨着,也似乎要一直唠叨下去。这次竟出奇地夸奖了余老师一肚子的墨水总算是没有白喝,教子有方,记一大功。
孟母择邻而处的故事,还是余老师讲给她听的。没想到很快就能运用在实际上,效果显著。同样是母亲的余夫人自然是非常乐意扮‘英明孟母’的角色,当即拍板决定:让余老师安排他俩小学阶段一直同桌下去。
因为对明珠有好的影响,余老师的对海山的印象慢慢地就好了不少,可这种好印象也没有能持续多久。
日久生情的原理似乎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是管用的,尽管小时候的男女同学关系是绝对与爱情没有丝毫的联系。但这种关系就如同沼气池子,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和需要的温度来发酵,然后,一点火光,就能将沼气池给引爆。顿时粪发冲天,骇人无比,吓坏来往的路人。
余师母在一次走亲戚的过程中,大姨无意问道余明珠:
“明珠,你最喜欢和谁在一起?是大姨?还是妈妈?还是爸爸?”
“我都不喜欢,我喜欢和海山在一起。”
“海山是谁?”大姨惊奇地问道。
“海山是我同桌。”
“男的,女的?”
“男的。”
大姨惊呆,马上添点了油醋一炒,然后学给余师母听。
“什么!明珠亲口说他喜欢海山,以后要嫁给他!千真万确?”
“千真万确!”
惊雷响起,余师母再也坐不住了,她拜托大姐照看女儿,自己犹如被疯狗追似的跑回家里,拉起正在午睡的余老师。
“不得了啦!你家女儿早恋啦!”
余老师正要因被打断了的春梦而发火时,听到女儿早恋的事,顿时也被雷得七荤八素,瞌睡虫在雷声中也化成飞灰。
“瞎讲什么?女儿才多大啊!有什么证据?”
“今天她大姨问她喜欢跟谁在一起,给了她三个选项:一个是大姨,一个是我,一个是你。你猜咱家女儿选谁?”
“选谁?”
“选的海山!而且她大姨说她还要嫁给他!这可怎么办?孩子大姨可以不要,这是情有可原。怎么连父母都不要啦?”
“怕什么,大不了把她嫁给他得了。”余老师嘿嘿地笑着,春梦终于适时发作,色眯眯地盯着老婆的浑圆的胸部,吞着口水。
“老不正经!”师母一大巴掌抽在余老师胳膊上,生疼得厉害,“早恋啊,男孩子早恋不打紧,女孩早恋可就吃亏了。”
“早恋什么啊,小小年纪懂个屁的恋爱啊。别担心,这事我来处理。”余老师大包大揽地把责任全部揽在身上,口气豪情得直逼盛年时的李白。可自古诗人多风流,此时他也不例外,“正好,趁明珠在她大姨家,我们……”
“你个老不正经的,讨厌!”师母见丈夫一口答应下来,信心满满,心里放心了不少。可一个大巴掌还是再次抽在余老师身上,力度却明显减轻了几分,身子也轻车熟路地往余老师身上贴了上去,“女儿的事,你一定得上点心。”
“知道啦,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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