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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前奏


微风带来寒意,吹倒青草,吹拂旗帜。

        日光带来温暖,照耀大地,映照盔甲。

        绿茵茵的平原之上,是千军万马。

        暖洋洋的阳光之下,是旗海枪林。

        秩序严明的士兵排列在草原之上,没有喧嚣,没有交谈,只有沉默,只有安静。

        他们或手持长枪,穿着鳞甲,站在前线,或背着长弓,握紧箭矢,站在中间,或拿起长剑,一身盔甲,站在後面。

        他们之间各以数百人为一个阵行,排成一个个方阵,紧密地连接再一起,只留下一条仅容一人通行的道路,偶有马匹驰骋而去。

        各式各样的旗帜随风飘扬,五花八门的图案纹在上面,微风一吹,旗海飘动,就如同广阔大海扬起浪头,好不壮丽。

        士兵们冷漠地挺起身体,握起武器,脸上没有表情流漏,眼睛没有情感闪动,他们就如同竹子般,硬挺地直立在冷风中。

        每个方阵之中,必定有一位衣着不相同的士兵,他们身穿鲜艳的红色盔甲,带着尖形头盔,背後披着红披风,骑着穿上马铠的骏马,腰间配戴长剑,盔甲上是一匹嘶吼的红马。

        这是赤马之吼,温布顿公爵的直属部队,也是温布顿公爵培养用来带领士兵的士官,他们有权力能够指派部队,也有权限能够做出任何举动。

        但这只限於那些拿着枪、剑等近战武器的方阵,在拿着长弓的方阵的领导者又不同,他们身穿灰绿色的猎装,背上有一把精致的长弓,腰间上除了几把匕首外,还有一个箭筒,上面插满了箭矢。他们手指装上板指,手臂缠上一把机械小弩,大腿上,绑上匕首,马靴後,还插着一把小刀。

        这是灰狼之咬,温布顿公爵的心腹,派克杰的部队,他们人数稀少,却擅长各种作战,也被训练成杀手,他们被指派成弓箭手方阵的指挥官。

        而在最後面,则是骑着马,穿着盔甲,一身厚重装备的骑士,面罩遮住他们的脸庞,手甲护住他们的手臂,他们笔直地坐在马鞍之上,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按在腰间。

        冷风穿梭在大大小小的方阵之中,吹动印有温斯顿公爵家徽的帅旗。

        殷红的帅旗摇动,碧绿的草梗扑倒。

        这是一个比一般平原高的小山丘,帅旗就插在最高点,虽然高度不高,但是至少能让所有士兵看到。

        帅旗之下,是一位满脸沧桑的老头。

        温斯顿公爵穿上久违的盔甲,提起年轻时的宝剑,找出祖先流传下来的项链,招呼被遗忘已久的宝马,就这麽上了战场。

        虽说这一场战争他胜券在握,根本不需要他来监督,但是他毕竟是在这一代为王的公爵,小心谨慎是他的天性,多疑猜忌是他的本能,没有看到胜利到手,他可不会就此放心。

        “久违了,久违了。”温斯顿公爵拿下头盔,任凭冷风吹乱鬓角和头发:“这就是战场的气息,暴风雨前的宁静,让人熟悉,让人疯狂,让人热血沸腾。”

        “你说是不是,派克杰?”

        在他一旁的自然是他的心腹-派克杰,此时他也身穿铠甲,配戴宝剑,除此之外,他还握着长枪,座下的马匹腰侧还有一把精钢打制的长弓和一个满载箭矢的箭筒。

        “大人,战场的确令人兴奋。”派克杰恭敬地说道:“不过,您的身体还是最主要的,请不要本末倒置了。”

        “哈哈,我还未老呢!”温斯顿公爵发出爽朗的笑声:“我还穿承受得起盔甲的重量,身形不会因此佝偻,我还可以握住长剑,不让它从我手中滑落,我还可以骑上战马,不被牠甩掉,我还可以指挥战争,获得胜利。”

        “派克杰,这是我的本能啊!”温斯顿公爵把头盔甩在地上,然後张开双臂,俯视着底下的军队:“我是出生於战场之上,我是战场之子,我是曼特尔大人爱戴的男人,战争是我渴望的,血肉是我所奢求的,死亡是我给予的。”

        派克杰没有说话,只是跳下马来,为温斯顿公爵捡起头盔。

        他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然後走向温斯顿公爵,递给了後者。

        “派克杰,你说,那是什麽?”

        “那是乌云,大人。”

        天空上出现了点点黑斑,迅速地蔓延开来,不多时已经覆盖住半片天空,光明被黑暗所侵蚀,只留下半壁江山,摇摇欲坠。

        “那不只是乌云,更是好预兆啊!”温斯顿公爵戴上头盔,兴奋地笑道:“这肯定是曼尔特大人给我的喜讯,祝贺我得到胜利。”

        传说乌云是战争女神曼尔特的化身,暴雨是曼尔特的话语,狂风是曼尔特的笑声,只要天空上出乌云,这就代表着曼尔特正注视着战场,信仰曼尔特的人就会因此信心大增。

        一骑从方阵之中迅速移动,他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拿着军旗。不久,他就出现在温斯顿公爵面前。

        “大人,巴特因大人已经到了。”

        “来了吗?”

        远处,如雷般沉闷的声响传出,紧接着是一片黑压压出现在地平线一端。

        马蹄踩踏在地面上,使大地摇动,使尘土飞扬,使空气鸣响。

        这是一群骑兵,跟骑士不同,他们身上没有厚重的盔甲,只有轻便的铠甲,头上没有头盔,长剑没有花纹,座下的马匹也不是宝马,而是为了战争培育出来的战马。

        为首的是一名粗犷的大汉,有着杂乱的胡须和凌乱的头发,坚毅的脸庞有如刀削般,透露出一个肃杀之气,他身上只有一件皮甲,而且严重破损,他的武器则是一把全身特别的长枪,乌黑无光。

        看到骑兵前来,方阵们快速且整齐地移动,一条大道迅速地出现。

        不多时,大汉已经骑着战马,来到温斯顿公爵前。

        “公爵大人,我来了。”

        “巴塔因,状况怎样?”

        “我的军队大部分到达了。”巴塔因指了指身後,骑兵已经排列整齐:“轰雷之声已经全数到达,总数有五千人,还有一些林林种种的部队,加起来有二万人左右。”

        温斯顿公爵点了点头:“那个武器呢?”

        “我另派心腹去运送了。”巴塔因笑道:“他们会抵达戈尔丘陵,到时候,我们只要打一个信号,砰的一声,水族大军就会湮灭。”

        “很好。”

        “巴塔因,没有问题吗?”发问的是派克杰,他身为温斯顿公爵的心腹,要辅佐自己的主人,注意对方没有注意到的事情:“那可是计画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有什麽闪失,到时候可就惨了。”

        “放心,那可是我的副官-多格华,他可是细心的家伙。”巴塔因答道:“而且我还派了我的精锐去,我相信这个安列走廊上,还没有人能够动得了那个东西。”

        派克杰点了点头,转而向温斯顿公爵说道:“大人,那个水族的军队还未出现,如果他们出现了,又该怎麽处置呢?”

        “别担心,派克杰。”温斯顿公爵指向平原一端:“我们的盟友出现了。”

        在薄弱的阳光照耀下,各式各样的水族出现了。

        士兵们开始警戒,因为他们得知敌人是水族,却不知道有盟友的存在,因此他们个个握紧武器,紧盯出现的水族。

        直到统领方阵的士官们呼喊後,士兵们这才得知这是盟友而不是敌人,但是眼里的警备仍未散去,在他们认知之中,水族都是一些残暴的家伙。

        水族之中,林林总总的生物,形形色色的士兵。

        全身透明的水母,牠软弱的触体却能撑住身体和其上的玻斯特鱼人,这些水母头上都有凸起一块,被一条拉绳绑住,另一端则是被握在玻斯特鱼人手中。

        全身漆黑的蛞蝓,牠匍匐於地,速度却十分快,在满是黏液的躯体之上,是一根根长状物,而柱状顶端则是色彩斑斓,各种颜色都有。

        而在水族之中,则是一只只硕大的乌龟,牠们有厚重的甲壳,甲壳之上是锯齿状的尖刺,粗壮的四肢,上面则是满布裂痕,牠们有獠牙利齿和丑陋的外观。

        其中有一只特别的乌龟,牠的身形特别巨大,甲壳的颜色也比一旁的还要翠绿,在牠的壳之上则是一个座位。

        声音沙哑的美男子慵懒地坐在位子上。

        “盟友来了,敌人也来了。”温斯顿公爵笑道:“是时候拉开这场战争的布幕了。”

        在温斯顿公爵的眼前,那里也充满了水族,只是不同的是,这些水族比较有纪律,而且在前一排,清一色的都是拿着大刀的深海娜迦。

        温斯顿公爵命令道:“吹起号角。”

        “吹起号角。”

        派克杰说道,一旁的一名骑士马上拿起马腹上的号角,放到嘴边,用力一吹。

        响亮的号角传递在战场上,紧张的气氛笼罩在士兵上。

        旗帜随着风左右摇摆!

        战马发出嘶吼鸣叫!

        士兵们迈开脚步!

        敌人越来越近!

        乌云密布!

        喘息声!

        铿锵!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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