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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有一天,她对我说:“再见,我要离开了,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所以更不知道哪里时候才会回来。”

        “不会吧?”我说:“你要去哪里里?”

        “我要去结婚。”

        “结婚!?”我夸张的大叫一声:“你只是我所创造的一个人偶,结什么婚!别开玩笑了!”

        她叹了一口气,放下行李,回过头来说道:

        “没错,我只是你创造的一个人偶,可是你忘记了吗?你想要创造一个『尽可能逼真』的人偶,所以我很逼真。不只是其它地方和真正的人类一样,甚至,我也和真正的人类一样都有一个『身份』。”她耐心地说道:“现在这个身份要回故乡去结婚了,再见。”

        说完之后,她提起行李头也不回的走了。这是某一天发生的事情。

        某一天是指数年前的某一天。事实上,如果我翻日记的话,我可以告诉你确切的年份、日期,可是我手头上没有日记,就算有,说不定我也懒得去翻。

        ※※※

        上面都是骗人的。后来去翻了日记,发现当时她只是因为我嫌她烦所以哭著跑掉罢了。详见民国81年五月18号的日记。

        ※※※

        闭上眼睛,只看到一片名为寂寞的黑暗。有些是被我赶走的,有些是在被我赶走之前自己跑掉的。只是黑暗,实在有够无聊。

        “要有光。”我说。

        聚光灯打了下来,打在坐在独脚椅的我的身上。

        “没办法,这样我的故事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我自言自语道:“我需要另一只人偶。”

        于是小丁诞生了。又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正式命名为奥莉瑟丁,塔席来。

        形容一下她的外貌,她有著波浪型的金色长发,碧蓝的同仁,白人般白晰的肌肤,黑人般滑嫩的肌肤。另外她当然也有著凹凸有致的身材,虽然通常我不会拿充作助手的人偶以自渎,不过就算光是观赏用的、当然还是以美观的来得好。

        她睁开了眼睛。

        “我是谁?这里是哪里里?我为了什么而存在?”每个人偶苏醒时都会这样问,真烦人,为什么不报个机械人三定律就好?

        “你叫小丁。”我说:“这里是我的世界,你是我临时找来的助手。”

        为了避免她问更多的问题,我塞了颗苹果到她的嘴里,并且在她咀嚼的同时说道:“先向观众自我介绍一下吧。”

        她转向摄影机,比了个V字手势,开朗地笑著说:

        “各位好,我是ㄨ先生的临时助手小丁,我……”她突然眼睛一红,就大哭了起来,边哭边说道:“我、我只是为了成为小艾的暂时代用品而存在的吗?”

        为看不懂的人解释一下,小艾就是刚刚跑掉要去结婚的那个。

        不太灵光的人偶,性格需要调整一下。果然就像巴兰谢所主张的,所有的记忆都用机械式输入的话,将无法形成有灵性的个性。

        我把她带到海边,然后告诉她:“你在那里坐一下,看看海。”

        “嗯。”她听话地坐了下来,我转头正想离开,小丁连忙拉住了我的衣服,说道:“你、你要去哪里里?你要把我抛弃了吗?”

        “唉,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误解。”我叹口气,解释道:“你知道『这里是我的世界』代表什么意思吗?代表这个世界就是我。而你看到的我只是我的一部份,是我的……原是我的一体。我是充满在这个世界之中的,我无所不在……不,呃,也不一定。怎么说呢。总之冒出一个长得很像人的耶和华或自称是耶和华的儿子的人,都不会影响造物主的本质,对于更高的次元而言,那是一个形象和你差不多的人,而对你而言,造物主就是这个世界……或是说,这个世界的『道』。”

        我喘了几口气,她头上有问号飞来飞去。

        “总之!”我下结论了:“虽然你好像看到我从你眼前离去,不过我的离去不是事实,我没有抛弃你!暂时你只要相信这一点就好了。”

        “为什么要相信这个!”她哭闹了起来。

        “因为你相信之后才会开始去试著理解啊!”我掩住耳朵跑掉了。

        小丁知道追不上我(当然,在这个世界我可是神呢),只好在原地哭了一阵。然后,她才一边眺望著海,一边缓缓地沿著海岸走著。

        走了一阵子,她看到有个女郎坐在海岸高处的礁石上,呆呆地俯视著海面。

        这个故事已经描述在《水之乡》当中的。这是我只写了顶多一两千字就因为原稿遗失而没打算再写一次的无聊故事。总之,魔导士奥莉瑟丁·塔席莱因为喜欢那个看海的女郎所以加入了一个佣兵团打倒大魔王拯救了亚特兰提斯。

        ……在这个过程当中,她偶而会回来看看我。正确地说,我偶而会把她叫回来看看她有没有变灵光。

        第一次是民国81年五月29号,离她诞生没几天。对了,她的生日是五月21号。虽然我的日记没有什么可信度,但是我的日记是这么写的。

        那天我一如往常的无病呻吟著:“呜啊!连英文单字都不想背,还考个屁大学!”

        她问:“『考个屁』大学是什么样的大学?没有听过呀。”

        很显然还不太灵光,所以马上把她送回我的世界去了。

        此际用“我的世界”这个词不太好,因为她自始至终都只于我的世界存在过。没关系,只要能够传达意思就好,

        随著小艾的归来,我把她遗忘了好一阵子。她甚至没有在下一本日记开头的人物介绍页当中登场。

        所以,一直要等到小艾下一次跑掉(或许因为我写黄色小说?连日记都没有记录理由呢,不过想必不会是什么高尚的理由),她才有再表现的机会。

        那是在……民国八十二年七月12号。著名的ㄨ先生法则诞生的当天。

        ㄨ先生法则:世界上没有不侵犯著作权的东西。

        例如:大宇曾经有一款游戏叫做“失落的封印”。失落就会忧郁,封印一定会留下痕迹、痕迹就是轨迹,而“忧郁的轨迹”其实是一首日文歌的名字。可见大宇的游戏连名字都是抄来的。

        很不幸的,当时小丁居然拿到了小艾遗留的法杖,不,遥控器。更不幸的是,为什么她所召唤出来的火战车居然是飞行型。或许这就是小丁在某些方面超越小艾的第一个征兆。

        小丁第一次说出“像小丁的话”是在同年(民国82年)11月六号。

        当时我正在抱怨“这个月神奇地带怎么还没出!难道上一期就是倒刊号?”

        她随口答说“是『休刊号』。”

        ……我想,小艾和小丁对我都是有爱情存在的。毕竟她们是我的人偶,设定她们对我有爱情和设定她们的身材凹凸有致一样,有精神自渎的效用。

        小艾直接抄袭了拉姆的性格,所以她的爱情表现强烈而直接。就是电啊、炸啊、火战车一击必杀连段等等。可是我不是诸星当,当小艾因为吃醋跑回艾吉尼拉维雅星去“结婚”的时候,我不会抢(换)太空船去破坏她的婚姻。结果只好厚著脸皮的说“外星人的价值观不同”而让已成人妻的她待在我身边,这当然已经超出拉姆甚多;而小丁应该也是有模特儿的,虽然我不记得是谁了。

        从此以后她变成了会在旁边冷冷吐槽的女孩。可是她不会比爱其它人更爱我——至少,我感觉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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