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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逃亡


奔跑……

一个月以来,付活和英子都在不停地奔跑。

他们这辈子从来没有走过这么多的路。付活一瘸一拐,那只被赵胜利踢断的右腿发出强烈的抗议,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剧痛。

路过白板桥时,他们一个江湖郎中的家里调养了几天。这位江湖郎中名叫吴懿,是付活初中时代的好友兼同乡。据说吴懿的祖上曾经当过太医,手里有不少秘方,清朝灭亡后,他的子孙分散到全国各地,当起了江湖郎中。

吴懿的绝活是草药和银针,几针扎下去,付活右腿像是打通了经脉一般,疼痛骤减。敷上吴懿配置的草药后,付活感觉一股温热的东西包裹在他的腿上,真是神了,他似乎感觉到骨头在愈合。

“你这腿我看是不成了。没处理得及时,骨头已经长偏了,恐怕要瘸一辈子了。”吴懿直言不讳地对付活说,“不过,我尽力帮你减轻痛苦。”

“吴哥!谢谢你了!”英子感激地对吴懿说。

“不客气,小嫂子。”吴懿笑眯眯地看着英子,“我和付活是兄弟,我这人,最看重的是义气。”

“嫂子就嫂子,干嘛要在加个‘小’字?”付活抗议说。

“付活啊!你小子老牛吃嫩草,我过过嘴瘾怎么啦?”吴懿瞥了一眼英子,“你说对不对,小嫂子?”

英子感觉到了一种本能的不适应。从吴懿的眼中,她捕捉到了一种危险的光芒。

午夜,英子摇醒了付活。

“老师,我们逃吧!”

付活惊醒:“怎么啦?追上来那?”

一个月的逃亡生活,让他神经随时处于紧绷状态。

他们被通缉了,罪名是付活杀了人,英子是帮凶。被害人是赵胜利。那晚付活从赵胜利后颈上咬了一口之后,赵胜利第二天大病一场,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人咬人,也会咬死人?付活有些不可思议。

在村子偶遇吴懿后,付活特意请教了吴懿这个问题。

“人咬人,咬死人的事情常有发生,”吴懿说,“农村的土方子是拉一泡新鲜的屎糊在伤口上。别看恶心,却有奇效。”

付活忐忑极了。幸好他和英子的通缉令没有传到这个穷乡僻壤,否则的话,就算吴懿再讲义气,恐怕也不敢收留他这个罪人。

想到这里,付活感觉心里一阵闷得慌。脑海里全是一只纠察队四处捉拿他和英子的场景。这只纠察队从林城一路追踪他们,像是恶鬼般缠住不放。

好几次,那就纠察队从他和英子身边插肩而过,他们四处问路人:“有没有见过一个戴眼镜的瘸子,带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出没这一带?”

幸好在逃亡的路上,英子有先见之明。他取下了玻璃瓶底般后的眼镜,乔装成了一个瞎子。他本身就有八百度的近视,装起瞎子来真是像极了。而英子,假扮他的女儿。

付活回过神来,发现屋子内静悄悄的,窗外传来蟋蟀的叫声。英子坐在他身旁,正惊恐地看着他。

“怎么啦英子?他们追过来啦?”

“那倒是没有。”英子说,“我觉得你那兄弟吴懿怪怪的,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我们还是快逃吧。”

“吴懿?”付活内心一震,那小子有什么问题?他镇定下来,安慰英子说,“那小子嘴巴贫惯了,你不要在意。快睡吧!如果你担心的话,明天一早我就向他辞行。”

“恩!”

英子渐渐睡去,但付活却久久难以入眠。

他起身,悄悄走出门外。在黑黢黢的院子里,看着漫天的星斗,一种前所未有的孤寂突然间传来。

他点了一支烟,沉浸在往事之中。

突然,一声低鸣打断了付活的思绪。

“小嫂子,让我来好好爱一爱你。”付活耳边传来了吴懿的声音。

付活内心一震,屏气静息,立在黑暗之中。他看了看声音传来的屋子。那是吴懿和他媳妇的卧室。

“啪……”

一声耳光从屋内传了出来。

“你个天杀的东西,”吴懿的媳妇低声哭道,“跟老娘做事儿的时候,叫着那个小骚娘的名字,你还要不要脸?”

“哎哟媳妇儿,我这不一时兴奋,叫岔了吗?我们重来,我正在兴头上呢!”吴懿恬不知耻地说。

“滚,找你的小嫂子去。我看你大哥知道后,不杀了你!”吴懿媳妇儿恶狠狠地说。

“他杀了我?”吴懿冷笑,“他哪儿是我的对手,明天我就一副草药麻痹了他,拿到公安局领赏去。”

“领赏?领什么赏?”吴懿媳妇儿问。

“付活那小子,杀了林城红卫兵的头儿?你不知道?”吴懿说。

“那你还敢收留他们?”吴懿媳妇儿怒问,“哈!一定是你个杂毛被你那小嫂子迷了心窍,不准备告发了,是吧?”

“哪儿能啊……”吴懿毫无底气地说。

付活吓得魂不附体。他轻声回到卧室,摇醒了英子。

“英子,快起来,我们现在就逃……”

他们一路向西,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僻远的村子,终于到了麻风岭一带的原始森林。

付活和英子感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英子像是一只小鸟般欢快地跳跃着。无意中,他们发现了一个天然的温泉。

他们沐浴在大自然的恩泽之中,近两个月逃亡的疲惫一扫而光。他们同时哭了。

“就算被人类厌恶,大自然还是没有抛弃我们。”英子抱着付活说。

“是啊,英子,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

付活和英子,在山上疯狂地相爱。他们实现了理想。山上到处都是他们相爱过的痕迹,每一次天人合一的时刻,英子的叫声连神仙听了都会捂起了耳朵。

付活在山体的背风处搭了一间茅草屋,生存成了他们最大的问题。好在付活从小是在农村长大,山里野果野菜多不胜数,溪里的雨也能轻易捕捉,日子倒也凑合。

冬天马上就要到了,付活开始犯起了愁。

山上的野橘很多,他已经存了几大筐子。他和英子的菜园子收获也颇丰,度过这个冬天倒也不是问题。但英子怀了孕,不能总吃素吧!

鱼倒是经常能够吃到,但他还是想给英子弄点有嚼头的肉食。

而山下人类的社会,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物资缺乏得要命不说,什么都要票来换。粮票、布票、肉票。在山上住得越久,付活越是反感熙熙攘攘的人。

反感归反感,但他们还是得依赖人。一想到这里,付活就愤怒得直咬牙。

这天,他的目标是弄到一头野猪。这样,他和英子的温饱问题可以全部解决。猪皮可以做一条毯子,被子和棉衣,他在山下顺了几样上来。

别看付活是瘸子,行动起来却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跟一个野人没有什么区别。山野的生活让付活恢复了身体的本能。他本来身体就不错,如今更加强壮了,要是他的那条腿是完好的话,他感觉独身一人能废掉一头公牛。

他拿着从猎户那里偷来的猎叉,开始追寻野猪的踪迹。

很快,他发现了一坨野猪的粪便,还是温热的。他内心一动,心说那只野猪今天要倒大霉。

但他爬在树上,看到那头野猪时,心里立马丧了气。

“这也忒他娘的大了吧!”付活打了个寒噤。

那野猪通体乌黑,眼神炯炯有神,鬃毛像是钢针一样长在身上。

“还是不要招惹这个惹不起的主为好!”付活怏怏回到家中。

到家的时候,英子正在给菜园子浇水。

由于有了身孕,英子的身体更加的丰润了,浑身散发出一种女性的气息。

他们躺在树荫下。付活忍不住把手放在了她圆鼓鼓的山峰之上。

“死鬼,你就那么喜欢它么?每天都摸不厌?”英子笑问。

“不厌。一辈子也不厌……”

英子笑了笑,从上衣口袋里面掏出一个玻璃瓶,感叹说:“幸好当初我们没有服毒自尽。”

付活看了看玻璃瓶,原来是当初他们准备用来自杀的氰化钾。

“是啊!活着真好!”付活从树叶的缝隙中,看到斑驳的阳光,在风中流动着。

“付老师,你知道我为什么叫英子吗?”英子把玩着手上装有氰化钾的玻璃瓶,慢悠悠地问付活。

“为什么?”

“因为我是在英国出生的,所以中文名叫英子。我的英文名叫Cherry,在樱花开放的时节出生的,”英子说,“我爸爸妈妈跟你一样,都是为了建设祖国,才回国的。”

“你爸爸妈妈现在可还好?”

“好得不得了,”英子无奈地笑着说,“他们是虔诚的基督徒,现在应该在天堂里,与主相遇了吧!”

一提到过去,付活不自觉地沉重了起来。

人类社会是回不去了。这更加坚定了付活要在山上生活下去的决心。

一定要弄到那头野猪。付活心里暗暗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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